2025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計劃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計劃,主要包含招生專業、各專業招生人數等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變動或異議,請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或學校公布的信息為準。
招生計劃
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計劃共計155名,其中面向普高招生計劃105人,單獨考試招生計劃50名。具體專業計劃安排如下:
專業名稱 | 高考科類 | 計劃數 | 學制 | (元/學年) | 招生對象 |
特殊教育 (師范) | 普通類 | 40 | 3年 | 6600 | 普高招生考生 |
學前教育 (師范) | 普通類 | 30 | 3年 | 6000 | |
特殊教育 (手語翻譯) | 普通類 | 15 | 3年 | 6000 | |
康復治療技術 | 普通類 | 20 | 3年 | 6600 | |
特殊教育 (師范) | 學前教育類 | 20 | 3年 | 6600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
學前教育 (師范) | 學前教育類 | 20 | 3年 | 6000 | |
康復治療技術 | 醫學護理類 | 10 | 3年 | 6600 | |
合計 | 155 |
錄取
第十八條 錄取時各專業根據招生計劃按1:1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普考招生考生按1:3比例確定“備錄取考生”,單獨招生考生按1:2比例確定“備錄取考生”。學校一輪錄取結束后,不足計劃根據備錄順序遞補。
第十九條 同專業考生總分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試分,學考科目總分,學考語文、數學、英語單科分數進行排序;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試分,職業技能考試折算成績進行排序。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條 各專業實際參加綜合測評考生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情況,則按實際參加綜合測評考生90%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小數點四舍五入計算),不遞補備錄考生。
第二十一條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查詢本人錄取情況。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狀態后方可登錄服務平臺選擇。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
第二十三條 錄取考生名單公示
錄取考生的信息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和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招生網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學校將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已被我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后續各類普通高校招生及單獨考試招生。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不影響其正常錄取。
第二十四條 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