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沈陽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沈陽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主要包含招生計劃、報考條件、考試時間、收費標準、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沈陽工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陽工業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創新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實踐創新型人才。
第一章報名
第一條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網上確認前須修完報考相關專業10門及以上本科主干課,且國家大學外語四級考試分數達到及格線或通過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二條報考工商管理專業學位以及工程管理專業學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一條中第(一)、(二)、(三)項要求。
(二)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我校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工程管理專業學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以及所有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僅接收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即在職人員)報考,不接收非定向就業考生報考。
第三條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一條中第(一)、(二)、(三)項要求。
(二)本科畢業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
我校“單獨考試”僅接收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即在職人員)報考,考生統一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招生專業僅限中央校區軟件學院軟件工程(代碼為085405)非全日制專業學位。
第四條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關工作安排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
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考生應積極配合報考點做好網上確認工作,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逾期不得補辦。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網絡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負責。
第五條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招考辦);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第六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一)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計。
第七條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將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照顧政策。
第八條報考有關專項計劃的考生,須符合相應報考條件并在網上報名時填報。
(一)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考生報名時按要求填報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考生復試前向學院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我校將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填報了相關信息,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二)其余專項計劃,執行相應文件規定。
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和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第九條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試資格的考生,應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報名,逾期不得補報。對申請免初試的考生,我校將按照相關日程安排組織復試,復試合格者即可予以擬錄取。
第十條學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
第十一條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在規定截止日期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第十二條考生須繳納報考費才視為有效報名,未繳費考生不能確認網報信息。
第十三條報名期間研招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須上網查看校驗結果。
對于國內學歷考生,如提示學歷(學籍)異常的,可通過學信網獲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應屆生)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學信網上查不到學歷的非應屆生須取得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根據以上報告中的本人相關信息檢查并修改網報信息。
持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考生,填報學歷信息時須根據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填寫完整認證信息。
不能在網上報名截止前獲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外學歷、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等屆時可畢業本科生,網報時應按照非應屆生身份填報信息(畢業證書編號等尚未獲取的信息可暫填“無”或用“0”代替),暫時忽略學歷校驗結果提示,完成網上報名。此類考生必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第二章初試
第十四條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其中,12月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論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國語;
12月22日上午8:30-11:30 業務課(一);
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業務課(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考試,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五條初試科目設置詳見《沈陽工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六條我校初試自命題科目均通過網上評卷方式,考生應仔細閱讀《沈陽工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科目條形碼張貼說明及答題規范》。
第三章復試
第十七條復試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中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注重考查考生的學業知識,也注重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既注重考查考生的考試成績,也注重考查考生的一貫學業表現。
第十八條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單位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明確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下簡稱考生初試成績要求)、成績使用辦法、工作程序、組織管理、咨詢渠道等,并在復試前通過本校研究生院官網發布相關信息。
第十九條在國家分數線基礎上,學校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第二十條學校將在復試前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第二十一條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第二十二條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二十三條會計、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二十四條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四章調劑
第二十五條所有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調劑申請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yztj)進行。
第二十六條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以及本單位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學、規范制訂調劑工作辦法,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和本校研究生院官網發布。
第二十七條第一志愿報考下列專業(或專項計劃),應遵循相關調劑要求。
(一)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同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工學照顧專業之間,按本類照顧專業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
(二)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審計等7個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該7個專業學位。
(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四)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第五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八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六章錄取
第二十九條學校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屬地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管理和實施辦法,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三十條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無須調取人事檔案到我校。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入學前須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第三十二條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由學校規定。經學校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我校錄取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考生體檢工作由學校在考生入學時統一組織進行。學校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第三十四條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章專業設置情況
第三十五條我校碩士研究生專業設置按照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專業。全日制研究生專業學費標準最終以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為準,非全日制研究生專業學費標準最終以學校審批為準,并上報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
(一)沈陽校區: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專業:
院系所碼 | 院系所名稱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位類別 | 學制 | 學費 |
001 | 機械工程學院 | 080200 | 機械工程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085500 | 機械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125603 | 工業工程與管理 | 專業學位 | 2.5年 | 1.76萬元/年 | ||
002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080500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085700 | 資源與環境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03 | 電氣工程學院 | 080800 | 電氣工程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083100 | 生物醫學工程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85409 | 生物醫學工程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85801 | 電氣工程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04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080400 | 儀器科學與技術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080900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81000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8120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85401 | 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85402 | 通信工程(含寬帶網絡、移動通信等)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85403 | 集成電路工程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85404 | 計算機技術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85407 | 儀器儀表工程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05 | 管理學院 | 120100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120200 | 工商管理學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06 | 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 | 081700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083000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85700 | 資源與環境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07 | 人工智能學院 | 081100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085406 | 控制工程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85410 | 人工智能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08 | 理學院 | 070100 | 數學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070200 | 物理學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09 | 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085900 | 土木水利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135700 | 設計 | 專業學位 | 3年 | 1萬元/年 | ||
010 | 經濟學院 | 020200 | 應用經濟學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025100 | 金融 | 專業學位 | 2年 | 0.8萬元/年 | ||
025400 | 國際商務 | 專業學位 | 2年 | 0.8萬元/年 | ||
011 | 文法學院 | 030100 | 法學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012 | 軟件學院 | 085405 | 軟件工程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013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030500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014 | MBA教育中心 | 125100 | 工商管理 | 專業學位 | 2.5年 | 1.76萬元/年 |
015 | MEM教育中心 | 125601 | 工程管理 | 專業學位 | 2.5年 | 1.76萬元/年 |
016 | MPAcc教育中心 | 125300 | 會計 | 專業學位 | 3年 | 1.76萬元/年 |
021 | 外國語學院 | 1201J3 | 國際工程與語言服務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專業:
院系所碼 | 院系所名稱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位類別 | 學制 | 學費 |
012 | 軟件學院 | 085405 | 軟件工程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014 | MBA教育中心 | 125100 | 工商管理 | 專業學位 | 2.5年 | 2.6萬元/年 |
015 | MEM教育中心 | 125601 | 工程管理 | 專業學位 | 2.5年 | 2.6萬元/年 |
016 | MPAcc教育中心 | 125300 | 會計 | 專業學位 | 3年 | 2萬元/年 |
(二)遼陽分校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專業:
院系所碼 | 院系所名稱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位類別 | 學制 | 學費 |
017 | 石油化工學院 | 081700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085700 | 資源與環境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018 | 化工過程自動化學院 | 085406 | 控制工程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019 | 化工裝備學院 | 080700 |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 學術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085700 | 資源與環境 | 專業學位 | 3年 | 0.8萬元/年 | ||
125604 | 物流工程與管理 | 專業學位 | 2.5年 | 1.76萬元/年 |
第八章教學地點
第三十六條辦學地點及校址
(一)沈陽工業大學中央校區: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沈遼西路111號。
(二)沈陽工業大學興順校區:沈陽市鐵西區南十三路1號。
(三)沈陽工業大學遼陽分校:遼陽市宏偉區光華街30號。
第三十七條各專業的教學地點:
(一)沈陽校區有中央校區和興順校區兩個教學點,非全日制的工商管理(代碼為125100)、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會計(代碼為125300)專業按照教學需求教學地點在興順校區或中央校區,其他所有專業教學地點均在中央校區。
(二)遼陽分校碩士研究生專業教學地點在遼陽分校。
第九章獎助體系
第三十八條學校獎助設置情況
(一)研究生助學政策
1.助學金:攻讀碩士期間每年可獲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6000元/年(按月發放)。
2.勤工助學:學校設立研究生“三助一輔”崗位。在提高能力和才干、輔助學校相關部門開展工作的同時,“三助一輔”崗位研究生每月可獲得500元補助。
3.生源地助學貸款:學校根據生源地助學貸款規定,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向國家開發銀行申請貸款。
(二)研究生獎學金政策
1.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獎勵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表現優異的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研究生,每生每次獎勵20000元。
2.學業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根據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研究生的學業成績、科研成果、學術論文、社會服務等情況確定獲獎人選,每生每次獎勵4000元~8000元不等。
3.非全日制及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不享受上述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和學業獎學金等。
(三)其他
1.國際交換生:學校現已與美國、俄羅斯、日本、德國、英國、澳大利亞、韓國、芬蘭等國家的49所院校建立了長期穩定的校際合作關系,每年選派優秀研究生開展國際交流學習活動。
2.校外聯合培養:學校建有27個省級研究生聯合培養示范基地,與中科院沈陽自動化研究所、中科院金屬研究所、廣東省科學院、中科院武漢巖土力學研究所、北京海軍艦艇研究院、沈陽新松機器人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航天科工林泉電機、華晨寶馬等幾十家科研院所和企業建立了聯合培養基地,每年向聯合培養基地以專項指標的方式輸送不同專業的碩士研究生進行聯合培養。
第十章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第三十九條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學校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沈陽工業大學碩士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沈陽工業大學學位授予標準者,頒發沈陽工業大學碩士學位證書。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十一章其他
第四十條考生網報時填寫的通信地址和聯系電話應該長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聯系電話不詳,導致函件無法收到或電話無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第四十一條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擬招生人數”均為計劃招生人數,具體招生人數須根據當年一志愿上線生源情況和教育部下達招生計劃確定后公布,各專業計劃可能會有增減。
第四十二條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過程中各類招生信息、相關政策和規定均由沈陽工業大學研究生院官方網站(http://yjsxy.sut.edu.cn/)統一公開公示,廣泛接受考生及社會監督。
第四十三條我校不舉辦研究生考前輔導班。參考書目可到全國各大書店購買。
第四十四條招生咨詢方式:
學院代碼 | 學院名稱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咨詢郵箱 |
001 | 機械工程學院 | 金老師 | 024-25496275 | 1791812920@qq.com |
002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劉老師 | 024-25496785 | 327447042@qq.com |
003 | 電氣工程學院 | 朱老師 | 024-25496713 | 195836086@qq.com |
004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鄭老師 | 024-25496380 | 1715607814@qq.com |
005 | 管理學院 | 顧老師 | 024-25496552 | 515435623@qq.com |
006 | 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 | 尹老師 | 024-25495230 | 928339921@qq.com |
007 | 人工智能學院 | 郭老師 | 024-25494170 | 1527128333@qq.com |
008 | 理學院 | 李老師 | 024-25496503 | 524752220@qq.com |
009 | 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 | 高老師 | 024-25496640 | 1501881285@qq.com |
010 | 經濟學院 | 馬老師 | 024-25497129 | 1025639825@qq.com |
011 | 文法學院 | 張老師 | 024-25494709 | 10303636@qq.com |
012 | 軟件學院 | 于老師 | 024-25494315 | leopard85@sut.edu.cn |
013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李老師 | 024-25494981 | 1642975213@qq.com |
014 | MBA教育中心 | 劉老師 | 024-25497046 | mba@sut.edu.cn |
015 | MEM教育中心 | |||
016 | MPAcc教育中心 | 王老師 | 024-25496568 | 807749925@qq.com |
017 | 石油化工學院 | 張老師 | 0419-5319274 | 1316459308@qq.com |
018 | 化工過程自動化學院 | 年老師 | 0419-5319316 | 895653150@qq.com |
019 | 化工裝備學院 | 朱老師 | 18809872869 | xiaopingzhu@sut.edu.cn |
021 | 外國語學院 | 張老師 | 024-25493220 | 117637966@qq.com |
研招辦招生咨詢電話:024-254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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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網址:http://yjsxy.sut.edu.cn/
E-mail:yzb@sut.edu.cn
第十二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辦法由軍隊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沈陽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未盡事宜以《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上級有關文件為準。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如有與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發布政策為準。如果上級主管部門出臺新政策,學校將對章程做出相應調整。
【附件1:沈陽工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pdf】
【附件2:沈陽工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自命題科目參考書目.pdf】
【附件3:沈陽工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初試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zip】
【附件4:近三年初試自命題科目真題.zip】
【附件5:沈陽工業大學2020-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歷年復試分數線.pdf】
附件內容點擊鏈接查看:https://yjsxy.sut.edu.cn/info/1066/62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