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華師范大學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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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華師范大學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文件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西華師范大學是四川省屬重點大學,屬于公辦本科院校,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的完整教育體系。
第三條 學校全稱:西華師范大學(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
第四條 學校地址:學校位于四川省南充市,現有華鳳校區(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師大路1號)和行署校區(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育英路76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擬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研究并決定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招生委員會由學校校領導、學校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及學生代表組成。主任由學校黨委書記、校長擔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本科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擔任。
學校設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并協調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生的招生錄取工作。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與學校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招生工作、本科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擔任。
第六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錄取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與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各專業招生計劃的制定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統籌考慮各省(市、自治區)高考人數、畢業生就業情況和生源情況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招生來源計劃由招生就業處提出建議方案,經學校審定,并報經四川省教育廳和教育部批準后執行。
第八條 學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通過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予以公布,同時在學校招生信息網與《西華師范大學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中發布。
第九條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今年本科計劃1%。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領導下,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嚴格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認可各省(市、自治區)加分。
第十三條 學校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學校大學外語課程以英語為主,日語、法語、韓語為輔,其他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四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進檔考生在安排錄取專業時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的排序規則執行;若各省(市、自治區)未明確同分排序規則,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類則按照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的順序;理工類則按照數學、理綜、語文、外語的順序;“3+1+2”選考科目省份歷史科目則按照語文、歷史、數學、外語的順序;物理科目則按照數學、物理、語文、外語的順序;“3+3”選考科目省份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依次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學校將根據考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配到尚未滿額的專業,未錄取滿額專業依據報考熱度由高到低排序,但調配志愿的優先級別低于非調配志愿。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學校將作退檔處理。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認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文化和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區)考試院投檔規則執行。
進檔考生在安排錄取專業(類)時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在文化、專業成績達到各省(市、自治區)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后[其中四川省體育學類考生文化成績要求高于四川省省控線50分(公費師范生除外)],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外語、語文、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學校將根據考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配到尚未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學校將作退檔處理。
建議報考學校舞蹈學、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六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下列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1.對于符合《指導意見》第一部分的考生,學校可不予錄取;
2.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可不予錄取的專業:應用化學、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生物技術、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心理學、園林、環境工程、學前教育、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
3.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可不予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中國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天文學、地理科學、材料物理;
4.患有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不宜就讀教育學類、法學、新聞學、音樂表演、表演各專業,請考生謹慎報考。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的新生,組織專家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和復核。經復查被確認為不合格者,學校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學校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的招生專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要求及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以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八條 若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上有特殊的政策,學校將以該省(市、自治區)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頒發
第十九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條 四川省公費師范生和四川省地方優師生在校期間免繳學費、住宿費,并享受在校期間生活補助,具體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完成學校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后,達到畢業條件的,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西華師范大學;達到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學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學校名稱為西華師范大學。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保送錄取運動員等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和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保送錄取運動員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四川省公費師范生、四川省地方優師專項、四川省地方屬院校藏文、彝文一類模式預科(含特殊需求預科)、少數民族預科等其他類型的招生相關事宜,按上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學校將按相關規定提供相應獎、助學金。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17-2568373(傳真),0817-2568301
學校主頁:https://www.cwnu.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s://zs.cwnu.edu.cn
招生電子郵箱:cwnuzs@cwnu.edu.cn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