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荊州學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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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確保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荊州學院 院校標識碼:4142013245
第三條 學校地址:湖北省荊州市太湖港管理區
第四條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五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
第六條 學校招生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二章 招生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招生章程,審核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錄取規則,審核招生宣傳材料,受理考生申訴,決策其他重大事項。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就業處,負責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面監督學校招生計劃的落實、宣傳材料的真實性、錄取過程的規范性和錄取信息公開等事項。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嚴格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各批次錄取分數線和考生填報我校志愿情況進行。
第十一條 學校一般按招生計劃數的100%調閱考生檔案,錄取時男女生比例原則上不限制。根據考生高考成績,以考生電子檔案為依據,對考生的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我校可以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個省份錄取過程中出現的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我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十三條 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安排尊重考生志愿;關于加分或降分投檔照顧的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部門規定執行;如出現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如無明確規定則優先錄取專業相關科目(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分數較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 藝術體育類錄取原則:專業成績使用統(聯)考成績的省份,認可生源省份投檔規則,在投檔生源范圍內按照專業統(聯)考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如果投檔成績是綜合分,則按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當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生源省份有相應排序規則的,遵循該省當年公布的規則。無特定規則的,按專業統(聯)考成績、文化成績總分、語文、數學、外語順序依次排序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第十六條 英語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新生入學實施外語教學統一使用英語。
第十七條 學校在招生信息網(https://www.jzun.edu.cn/zsc/)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及錄取結果。
第四章 學生入學、培養與畢業
第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教育廳主管部門核定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 為激勵在校學生刻苦學習,幫助家庭困難學生完成學業,促進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和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享受國家指定銀行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在當地學生資助中心辦理貸款手續,開學后將貸款合同和貸款受理證明,交至學校學生資助中心。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成績合格,頒發荊州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荊州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高等學校就業政策負責推薦畢業生就業,建立以市場為導向、學校推薦、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學生就業機制,引導學生自主創業。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聯系地址: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太湖港管理區
郵政編碼:434020
學校網址:https://www.jzun.edu.cn
聯系及咨詢電話:0716-8066355、8066599、8066699、8066799
電子郵箱:jzxyzsc@163.com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荊州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