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許昌電氣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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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電氣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保障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高校全稱:許昌電氣職業學院
校 址:許昌市魏文路與永昌大道(北環路)交叉口
層 次:專科(高職)
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條 學校簡介:許昌電氣職業學院是經教育部備案,2011年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許昌市人民政府主辦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工作方案,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討論并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為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受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我校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對象及計劃
第六條 招生對象
已通過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第七條 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及辦法
2025年學校招生總計劃以河南省教育廳公布為準。學校根據河南省教育廳審核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綜合考慮社會發展需求、畢業生就業質量及就業去向等因素,結合我校辦學特色,制定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專業和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學校根據核準的招生計劃,及時向社會公布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八條 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2025年我校不設高職預留計劃,也不在外省投放高職招生計劃,僅在河南省招生。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進檔考生的錄取規則
(一)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模式錄取。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的處理: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我校不再單獨組織專業課考試,其專業成績采用河南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課統考成績。依據河南省設定的統一投檔規則按照進檔考生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分數的考生,按照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排序,如仍相同,則按照普通類同分排序方法,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河南省進一步調整和規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學﹝2021﹞116號)執行。對經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認可、公示并已計入投檔成績的加分項目,我校予以認可。
第十一條 各專業錄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各專業均無選考科目要求。錄取時外語語種不限,各專業教學使用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二條 思想品德考核及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無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的考生原則上由所屬的鄉鎮、街道辦事處鑒定,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地反映在考生報名登記表或省級招辦另設的專門附加表中。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未經高招體檢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可不予錄取,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 學費標準和住宿費標準:
(一)學費標準:文科類3700元/年·生;理工類4200元/年·生;藝術類6000元/年·生。
(二)住宿費標準:
依據許昌市政府批復文件《關于對許昌電氣職業學院利用社會資金新建學生公寓樓住宿費標準的批復》(許發改收費〔2014〕320號),我校住宿費標準如下:
4人間,1000元/年·生(帶衛生間);
4人間,800元/年·生(不帶衛生間);
6人間,800元/年·生(帶衛生間);
6人間,600元/年·生(不帶衛生間);
第十四條 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一)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復學后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二)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
(三)獎學金: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學校獎學金,根據成績評定,每生每年1000元。
(四)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700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學校助學金。
(五)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六)開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情況,分別采取措施予以資助。
第七章 入學須知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和待遇
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錄取的考生,須持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錄取通知書原件、紙質檔案、黨團關系按我校規定時間入學報到。我校將嚴格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審查、錄取資格復查工作,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我校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程序注冊學籍。轉學、轉專業按照國家、省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學生在我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普通專科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許昌電氣職業學院。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許昌電氣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招生咨詢方式:
學校網址:https://www.xcevc.edu.cn
學校地址:許昌市魏文路與永昌大道(北環路)交叉口
招生政策咨詢:0374—3189962/3189963
監督舉報電話:0374-3189970
監督舉報郵箱:xdyjw9970@163.com
郵編: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