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工程學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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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25年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河南工程學院。辦學地址:學校注冊地址為河南省鄭州市新鄭龍湖祥和路1號,建有龍湖校區(鄭州市新鄭龍湖祥和路1號)、桐柏路校區(鄭州市中原區桐柏路62號)、南陽路校區(鄭州市金水區群辦路6號),龍湖校區為主校區。主管部門:河南省教育廳。辦學層次:本科、專科。辦學類型:普通公辦高等學校。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三條 頒發證書:學校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和專科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均為河南工程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河南工程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執行學校有關決議,并監督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六條 招生工作辦公室是學校的常設招生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辦。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批準的2025年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2025年面向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本科學生,專科學生只在河南省內招生。學校統籌考慮各省考生數量、生源質量等因素,綜合近年來源計劃落實情況,確定各省招生計劃,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專業計劃以當地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政策,學校將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錄取各省平行志愿投檔過程中多投或增投的考生和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集體決議、順延錄取、公開透明,接受廣大考生和家長的監督。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政策及規定實施。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方式錄取,以院校專業組為填報單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調劑,不設專業級差。
第十一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提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和有關規定確定提檔比例。
第十三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對進檔考生實施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在專業錄取時采用各省高考排序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未實行排序成績的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含同分排位)完全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進行比對,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學校只認可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須根據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并成績合格。
(二)學校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生對象為美術類考生;表演專業招生對象為服裝表演方向考生。
(三)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相應批次本科院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如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有固定投檔規則,按照其固定投檔規則錄取;如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無明確規定,按照學校相應錄取規則執行。投檔成績(含同分排位)完全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進行比對,擇優錄取。
學校美術類、表演專業錄取規則如下:
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文化課成績×50%]+[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課總分×750×50%]),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的,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六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最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藝術類(美術類)專業不招收色盲考生。
第十七條 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學校不予錄取。
第五章 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教育廳相關規定制定學費和住宿費標準,2025年的相關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標準
本科專業:藝術類8000元/年?生,理工類5000元/年?生,文史類4400元/年?生;其他專業:省級示范性軟件學院專業12000元/年?生,河南省新型現代產業學院專業9000元/年?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視覺傳達設計18000元/年?生,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18000元/年?生,工程造價15000元/年?生。
2.住宿費標準
住宿費標準:800元/年?生(6人間),600元/年?生(8人間)。
第六章 資助政策
我校始終將學生資助工作作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抓手,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踐行黨和政府“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莊嚴承諾,堅持“扶困、扶智、扶志”相結合,通過“制度保障、精準施策、育人融合”三大舉措,構建以“獎、貸、助、補、減、免、勤”為支撐的多維學生資助管理體系,充分發揮學生資助政策助困、獎優、引導、育人功能,為學生成長成才保駕護航。
第十九條 國家獎學金:獎勵我校具有正式學籍且按時履行注冊手續的本專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10000元。
第二十條 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我校具有正式學籍且按時履行注冊手續的本專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中品學兼優且當年被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
第二十一條 國家助學金:(1)資助我校具有正式學籍且按時履行注冊手續的本專科在校生中當年被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資助標準分為三檔,平均每人每年3700元。對在我校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普通本專科學生,按照每生每年一檔助學金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2)凡是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700元。
第二十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分為生源地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助學貸款,學生可在我校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或在學生本人戶籍所在地縣(市、區)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同一年度只可選擇一種國家助學貸款)。自2024年9月1日起,全日制本專科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20000元。
第二十三條 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我校相關學生還享有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代償和直招士官學費補償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復學學費減免、退役士兵學費減免等各項國家資助政策。“入伍通知書”的時間在2024年9月1日(含當日)后,申請學費補償代償減免標準上限,每人每年20000元(本專科生)。
第二十四條 校級獎學金:獎勵我校具有正式學籍且按時履行注冊手續的本專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獎勵標準為:一等獎學金1200元,二等獎學金900元,三等獎學金600元。
第二十五條 勤工助學:我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資助標準是固定崗每月430元,臨時崗每小時12元。
第二十六條 綠色通道:旨在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在緩交全部或部分學費的情況下先辦理入學手續,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七條 其他資助:學校特別設立了應急性、季節性等生活補助,幫助學生解決突發性經濟困難。發生臨時困難的學生可根據有關申報條件向學校申請臨時困難補助。
注:具體政策(獎助標準)以當年實際執行的辦法為準。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為了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推進產教融合、科教融匯,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現代產業學院建設的指導意見》(豫政辦〔2022〕83號)《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現代產業學院建設試點的批復》(教高〔2023〕417號)《河南省新型現代產業學院試點建設指南(試行)》(教高〔2025〕84號)文件精神,我校作為首批河南省新型現代產業學院試點建設高校,2025年開始招生。學生培養、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國務院學位辦、教育部和河南省以及學校等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英語、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工程造價(中外合作辦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學校非外語類專業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課程,非英語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三十條 學校有3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生。視覺傳達設計(藝術類本科)、工程造價(專科)專業,合作方院校為澳大利亞堪培拉大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普通本科)專業,合作方院校為美國杜魯門州立大學。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將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南工程學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及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十三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河南工程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八章 招生咨詢方式
第三十五條 學校各院部及專業詳情,可瀏覽學校官網。學校網址http://www.haue.edu.cn
第三十六條 學校所有普通高招錄取信息以學校官網發布信息為準。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s://hauezs.university-hr.com/
第三十七條 通訊方式:招生咨詢電話0371-62508666 62508795;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通訊地址:河南省鄭州市新鄭龍湖祥和路1號創新創業學院B102;郵政編碼:451191。
微信公眾號:河南工程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