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辦學類型、辦學層次、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助學金、學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稱 | 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 | |
二、校址 | 浙江省金華市環城南路99號 | |
三、層次 | ? 本科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 |
證書 種類 | 凡取得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學籍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修完學院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者,可獲得國家統一電子注冊的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院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作出決策。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院紀委辦對學院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 |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學院招生省份(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計劃、類型及選考科目等報考要求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 |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
九、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 外語語種要求:商務英語和英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余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學院外語公共課為英語[提醒:會計學(國際會計ACCA)專業核心課采用全英文教材,中英文雙語授課,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院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 |
十一、錄取規則 | (一)學院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在招生計劃人數的100-105%之間,其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規則的省份,提檔比例為招生計劃數的100%。 (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考生所填報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 (三)學院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學院認同并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五)綜合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對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對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組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同分規則擇優錄取。 (六)其余省(直轄市、自治區):進檔考生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投檔成績相同者按照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若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及投檔成績均相同,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擇優錄取,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語數外總分、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 (七)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錄取時,對服從專業(組)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組)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八)根據生源情況確需調整招生計劃時,學院向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 |
十二、收費標準 | 標準 | 學院各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按照向主管部門備案標準預收,如上級有關部門調整學費標準,則收費標準作相應調整。軟件工程專業學年學費27750元/生;會計學、會計學(國際會計ACCA)、會計學(注冊會計)、財務管理、金融學、電子商務、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年學費24750元/生;工商管理、創業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會展經濟與管理、商務英語專業學年學費22000元/生;經濟學、物流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國際商務、應用統計學(金融統計)、經濟統計學、投資學、保險學、英語、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學年學費18000元/生。 |
住宿費標準 | 2000元/生·年 | |
十三、資助政策 |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院建立以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和困難補助為主體的、多元化的資助體系。 | |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委辦申訴舉報電話:0579—82166995。 | |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 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網:https://zs.shufe-zj.edu.cn 電話:0579-82166011;傳真:0579-82166113;微信公眾號:shufe-zjzs | |
十六、其他須知 | 轉專業政策:學院參照招生計劃及考生報到情況為學生提供兩次(分別在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轉專業機會。除單獨考試招生學生外,其他參加統一高考招生的學生有機會參加轉入專業的選拔考核,通過考核后可進入該專業學習。 本章程由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