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龍江中醫藥大學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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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中醫藥大學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黑龍江中醫藥大學,英文譯名為HEILONGJIA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學校創辦于1954年,地處風光秀麗的北國名城哈爾濱市,是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中醫藥院校,上級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學校于2004年全國首批獲得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結論,2007年全國首家通過教育部本科中醫學專業認證單位,連續三次榮獲全國文明單位,2018年、2022年兩次獲批成為黑龍江省“高水平大學和優勢特色學科建設高校”,2021年獲批成為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高校,2023年獲批成為經方與現代中藥融合創新全國重點實驗室共建單位。
第三條 黑龍江中醫藥大學有兩個辦學地點,分別為校本部和佳木斯校區。
第四條 學校標識碼:4123010228。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本科招生方面的重大事宜,其下設招生辦公室和監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設在招生就業處;監察辦公室負責招生監察工作,設在駐校紀檢監察組。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代表學校全面負責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章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執行學校招生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工作,解答招生過程中各類問題,接受社會監督和咨詢;
4.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
5.研究、論證、編制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報批。組織實施全校各類全日制本科專業的招生錄取工作;
6.對錄取的新生信息進行審查,并負責處理錄取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遺留問題。
第三章 入學與畢業
第七條 凡報考我校全日制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學生符合專業培養方案要求,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本科學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特殊類型招生的招生政策、報考條件、招生計劃等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有關文件執行。
第九條 學校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從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做招生“中介”。高考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不作為錄取依據及承諾。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學校招生就業處聯系,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中介機構和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十條 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即“分數清”),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含政策加分)和報考志愿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沒有分數級差。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投檔排序規則確定優先錄取順序;若無成績排序規則,按照單科成績排序規則依次錄取,物理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歷史類(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進檔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如果服從專業志愿調劑且符合錄取要求,將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如果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或不符合錄取要求,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在綜合改革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
第十二條 對符合國家照顧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加分、降分提檔。
第十三條 各專業不限制語種。八年制中醫學類專業外語采用英語授課;佳木斯學院所有專業外語采用英語或俄語授課。為了有利于人才培養,建議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報考我校。
第十四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嚴格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醫藥類各專業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不鼓勵軀干或肢體殘疾考生報考醫藥類專業,否則將難以完成學業。
第十五條 學校不設預留計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檔比例均為100%。
第五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六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黑龍江省財政廳批準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費用執行標準以發改、財政部門批復標準為準。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等)。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為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全面發展,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勵面達25%,并設有各類單項獎學金。
第二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同學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來解決學費問題,通過申請勤工助學等形式來解決生活費用問題。同時,學校還積極與企業和社會各界聯系,通過設立企業助學金、獎學金等多種途徑,幫助經濟困難的同學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生部門聯系方式
招生主管部門:招生就業處
學校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和平路24號
郵 編:150040
咨詢電話:0451—82193455、82193477、87267011、87267012、87267013、87267014、87267015
傳 真:0451—82193026
學校通過黑龍江中醫藥大學招生信息網及時公布有關招生信息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結果,網址:http://zsjy.hljucm.net。
第二十二條 黑龍江中醫藥大學佳木斯學院是學校直屬的辦學單位,地處佳木斯市。負責培養學校部分本科專業。其招生咨詢聯系方式如下:
招生主管部門:招生就業科
學校地址: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前進區光華街53號
郵 編:154007
咨詢電話:0454—6103226、6103227
傳 真:0454—8782721
學院網址:http://jmsxy.hljucm.net/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黑龍江中醫藥大學招生委員會。
第二十五條 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適用本章程。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與本章程沖突者,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