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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長春科技學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5-5-9 14:18:03    發布:大學生必備網

2025年長春科技學院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長春科技學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專業、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長春科技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科技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學校

層   次:本科

第四條 長春科技學院東華大街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云山街道北山社區東華大街1699號

長春科技學院雙陽湖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平湖街道甩灣村委會

長春科技學院龍井校區: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龍井市智新鎮龍池村委會學府路739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動物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應用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小學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70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器人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7000元;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建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7000元;

金融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數字經濟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新能源汽車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智能感知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無人機系統技術與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網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人工智能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動物醫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中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護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康復治療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中醫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9000元;

眼視光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4000元;

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數字出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美術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二)專科專業: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無人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藥品生產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空中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生物信息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大數據與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金融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智能機器人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動物醫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醫學檢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中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口腔醫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6000元;

眼視光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醫學美容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中醫康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融媒體技術與運營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攝影與攝像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科技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長春科技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我校學校資助具體還有以下幾種資助形式:

(一)學校獎學金

1.校學業獎學金

2.吉林省東鰲鹿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東鰲獎學金

(二)困難補助

(三)社會團體捐助

(四)個人捐贈

第八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 思想品德考核要求

以生源省份考核結果為準。

第十二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體檢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一)調檔比例。學校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按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并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二)對于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市、區),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當第一志愿投檔人數不足學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時,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三)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

(四)優先級別:

1.實行“3+1+2”高考改革模式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首選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實行“3+3”高考改革模式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3.非高考改革省份,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史類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理工類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五)專業錄取: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錄取。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該省錄取原則進行專業錄取,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吉林省、黑龍江省、北京市、天津市、重慶市、河北省、山東省、浙江省、海南省、遼寧省、江蘇省、廣東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等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

(六)藝術類(除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考生需要參加本省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省統考成績合格且文化課達到藝術類文化課合格線的考生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或執行生源所在省份對藝術類錄取的相關規定)。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山東省、河北省考生承認山東省、河北省該專業統考合格成績,文化課成績達到藝術類文化課合格線,按山東省、河北省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cst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東華大街1699號

聯系電話:0431-84266666、84250800

聯系人:于老師 李老師

第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此章程由長春科技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