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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河南體育學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5-5-30 10:39:42    發布:大學生必備網

2025河南體育學院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河南體育學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辦學類型、辦學層次、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助學金、學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河南體育學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南體育學院各類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類型涵蓋:普通類專業招生、體育類專業招生、藝術類專業招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優秀運動員保送入學招生辦法另行制訂。

第二條  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招生主管部門指導和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河南體育學院,國標代碼:14879。

第五條  學校性質:河南省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學校以培養本科生為主,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條件者,頒發河南體育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河南體育學院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條  辦學地點:鄭州校區位于鄭州市惠濟區銀河街2號;登封校區位于登封市大禹路146號。

第八條  學校始于1958年的河南體育學院,1984年恢復創建為河南省體育技術專科學校,1992年并入鄭州大學,更名為鄭州大學體育學院(保留獨立法人資格)。2024年5月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分立設置為河南體育學院。學校目前設有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新聞學、英語、運動康復、體育經濟與管理、舞蹈表演等9個全日制本科專業。辦學以來已培養各類體育人才3萬余人,國內外知名運動員100余人,目前在校生6600余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管理。

第十條  學校招生就業中心是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實施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組織開展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按照上級部門核定的招生規模,依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發展實際,統籌考慮生源結構、生源質量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學校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來源計劃,招生計劃編報、調整工作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進行,接受上級招生主管部門指導和監督。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學校將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相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平行志愿的調節和生源質量的調控。按照“公開透明、嚴格標準、規范程序、維護公平”的原則使用預留計劃。

第五章 招生政策與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以高考成績為依據,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為重要參考,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即在填報我校志愿并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我校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后,未完成的計劃,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重新征集志愿。

2.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當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檔錄取模式執行。

第十五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1.體育教育(師范)專業: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投檔原則與辦法。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均應達到生源省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各省投檔原則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專業成績占10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為:綜合成績=專業成績÷專業滿分×文化滿分×100%,各省可能因為四舍五入順序和精度造成結果偏差,最終以各省辦法為準。

體育教育專業入校后在體育教育系就讀;體育教育(球類運動)專業入校后在運動訓練系就讀;體育教育(武術教育)專業入校后在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系就讀。

2.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投檔原則與辦法。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均應達到生源省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各省投檔原則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專業成績占10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為:綜合成績=專業成績÷專業滿分×文化滿分×100%,各省可能因為四舍五入順序和精度造成結果偏差,最終以各省辦法為準。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入校后在社會體育系就讀;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休閑)專業入校后在體育旅游與外語系就讀。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舞蹈表演專業:本校舞蹈表演(中國舞)專業只招收中國舞考生,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專業只招收國際標準舞考生。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投檔原則與辦法。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均應達到生源省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各省投檔原則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績和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各占5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5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文化滿分×50%,各省可能因為四舍五入順序和精度造成結果偏差,最終以各省辦法為準。

第十七條  學校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九條  對于并列分的處理辦法,我校在錄取時遵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同分排序投檔規則擇優錄取考生。若考生同分排序成績仍舊相同的,則按照下列規則進行錄取。

1.普通類。當考生同分排序成績仍舊相同時,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2.體育類、藝術類。當考生同分排序成績仍舊相同時,則依次按考生專業省級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二十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違規違紀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報上級招生主管部門。

第二十一條  專業錄取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除英語專業外,其他各專業開設的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報考。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  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 )《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豫教財〔2007〕74號)文件,學校本科各專業學費及住宿費按照以下收費標準執行。

1.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4400元/生·年;新聞學、英語、運動康復、體育經濟與管理專業4400元/生·年;舞蹈表演專業8000元/生·年。

2.住宿費標準:8人間6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有完善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學習、生活保障。現行政策如下:

(一)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復學后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

(二)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學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可申請助學貸款不超過20000元。

(三)獎學金: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學校設立的獎學金每生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四)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700元。

(五)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六)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校后,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二十五條  招生咨詢電話:0371-63631500,63631010。河南體育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w.peczzu.edu.cn;電子郵箱:zhaosheng@peczzu.edu.cn。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對于媒體公布的招生章程,如內容理解有誤,以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學校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第一年需在登封校區學習生活。

第二十八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于以河南體育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河南體育學院招生就業中心負責解釋。

河南體育學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專業信息

序號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制學費(元/年)備注
1體育教育04020144400
2體育教育04020144400球類運動方向,入校后在運動訓練系就讀
3體育教育04020144400武術教育方向,入校后在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系就讀
4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04020344400
5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04020344400運動休閑方向,入校后在體育旅游與外語系就讀
6舞蹈表演(中國舞)13020448000
7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13020448000
8運動康復040206T44400
9體育經濟與管理120212T44400
10英語05020144400體育英語
11新聞學05030144400體育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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