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海南東方新絲路職業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海南東方新絲路職業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以下是相關內容,來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省級)監督”錄取體制,并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實行“陽光招生”。
第十六條 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沒有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根據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對于進檔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可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在招生計劃尚未完成且符合專業錄取要求的范圍內安排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對考生單科成績不設限制,但在考生投檔分數相近情況下,優先錄取與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外語分數高或因特長加分的考生;對于同分考生,專業排序時按:外語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為序逐一比較安排。
第十九條 根據教育部文件,原則上認可各省(區、市)加分和優先錄取規定,錄取時考生成績以考生投檔分為準。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根據所在省(區、市)有關規定,認同政策性降分考生錄取資格。
第二十條 對個別體育、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按以下規則執行:
(一)藝術類專業成績使用生源地相應類別的藝術統考(聯考)成績,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省控線后,學校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在進檔考生中,依據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考生,則擇優錄取文化成績高者;投檔成績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語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為序逐一比較安排。
(二)體育類專業成績使用生源地相應類別的體育類統考(聯考)成績,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省控線后,學校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在進檔考生中,依據文化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考生,則擇優錄取文化成績高者;投檔成績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語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為序逐一比較安排。
第二十一條 外語語種要求:外語語種不限,各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