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昆玉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昆玉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依據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本年度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分數優先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學院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按相關規定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錄取,若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原則,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傳統高考省份文史類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理工類依次按照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排序。
第二十條 單獨招生、優秀中職畢業生直升高職(專科)的錄取,分別按照昆玉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單獨招生考試章程、直升高職(專科)招生考試章程中相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男女生比例: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二條 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錄取。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第二十三條 政策性加分:在安排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中,學院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政策性加分,按規定進行加分提檔并安排專業(加分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對于不安排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不認可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