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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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在省級招生部門的監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條 思想品德及身體健康狀況: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要求,招生錄取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體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電子檔案綜合信息和考生成績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錄取批次:依各生源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學校各錄取批次為準。
投檔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要求為前提進行錄取。
美術與設計類(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工藝美術、環境藝術設計):按投檔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第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考生可通過生源省(市、區)公布的錄取結果查詢渠道及學校招生信息網進行錄取查詢。被錄取考生的入學通知書,由學校寄往考生填報志愿時要求寄往的地址和收件人處(若地址、收件人或聯系電話有變更,請及時與學校招生工作處聯系告知,聯系電話:0535-2603997,2603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