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洛陽商業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洛陽商業職業學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辦學類型、辦學層次、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助學金、學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洛陽商業職業學院2025年普招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教辦學〔2025〕154)號等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洛陽商業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招生類型為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洛陽商業職業學院”。
第二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為國家和學院選拔優秀人才。
第三條 洛陽商業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洛陽商業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4141014795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民辦非營利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玉泉街1號。
第八條 辦學特點:學校堅持以學生為中心,秉持“博修商理、知行致遠”的校訓。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督察處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保證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及招生對象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計劃以河南省教育廳核定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并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條 招生對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優良并已取得202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的考生。其他政策按照國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上級領導統一管理,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各方面素質,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錄取規則
1.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堅持“公正、公開、公平、擇優”原則。
2.專科普通類,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其專業,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志愿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對總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進行排序錄取,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3.藝術類專業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實行平行志愿。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專科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其專業,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專業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總分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分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4.體育類考生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實行平行志愿。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專科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其專業,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專業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總分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分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等部門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對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參加高考體檢的考生,不予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八條 學校同意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九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查詢。
第六章 收費標準、學生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和發改委規定的標準收取下列費用:
1.學費
學校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和發改委規定的標準收費標準收費,收費標準詳見洛陽商業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專業一覽表。
2.住宿費
住宿費收費標準:10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條 獎學金、助學金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施獎助互補的政策。
1.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校前可通過當地縣(區)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也可在入校后通過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向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每學年貸款額度最高為20000元/生/年。學生入學后可享受資助項目:入學“綠色通道”、國家獎學金10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平均3700元/生/年。
2.學校設有校內獎學金,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等以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3.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最高20000元/生/年;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最高20000元/生/年;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復學后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最高20000元/生/年。
第七章 新生報到、資格復查和學歷證書
第二十二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按學校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如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需及時與學校招生部門聯系,書面辦理請假,并附相關證明。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請假未被批準者、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存在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及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此次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按照錄取專業的培養方案安排教學,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洛陽商業職業學院。
第二十五條 各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統一為英語。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對以我校名義組織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咨詢方式、地址:
咨詢電話:0379-62219999
微信公眾號:洛陽商業職業學院
學校地址: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玉泉街1號
郵編:471934
郵件:lysyvc@163.com
洛陽商業職業學院2025年專業一覽表
序號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學制 | 人數 | 學費(元/年) | 備注 |
1 | 電子商務 | 530701 | 3 | - | 10800 | |
2 |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 | 530704 | 3 | - | 10800 | |
3 | 大數據與會計 | 530302 | 3 | - | 10800 | |
4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530301 | 3 | - | 10800 | |
5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460702 | 3 | - | 10800 | |
6 | 新能源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500212 | 3 | - | 10800 | |
7 | 工程造價 | 440501 | 3 | - | 10800 | |
8 | 建設工程管理 | 440502 | 3 | - | 10800 | |
9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440102 | 3 | - | 10800 | |
10 | 旅游管理 | 540101 | 3 | - | 10800 | |
11 | 陵園服務與管理 | 590307 | 3 | - | 10800 | |
12 |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 管理 | 590302 | 3 | - | 10800 | |
13 | 音樂表演 | 550201 | 3 | - | 14800 | |
14 | 汽車電子技術 | 460703 | 3 | - | 10800 | |
15 | 智能機電技術 | 460302 | 3 | - | 10800 | |
16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460609 | 3 | - | 10800 | |
17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510207 | 3 | - | 10800 | |
18 | 工業互聯網技術 | 510211 | 3 | - | 10800 | |
19 | 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 | 540105 | 3 | - | 10800 | |
20 | 現代殯葬技術與管理 | 590305 | 3 | - | 10800 | |
21 | 中醫康復技術 | 520416 | 3 | - | 10800 | |
22 | 休閑體育 | 570302 | 3 | - | 10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