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長沙文創藝術職業學院高職單招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長沙文創藝術職業學院高職單招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長沙文創藝術職業學院2025 年高職單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湖南省2025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
〔2024〕271號)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單獨招生工作(以下簡稱單招)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長沙文創藝術職業學院
辦學地點:長沙湘江新區香山大學城紫薇東路168 號主管部門:長沙市人民政府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湖南省院校代號:4378 辦學類型:民辦
第三條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長沙文創藝術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學校單招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 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學校簡介:長沙文創藝術職業學院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教育部備案、長沙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日制國家任務統招高等職業院校。是由創辦于1994 年的湖南醫藥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和湖南省中南藝術學校合并升格而成。坐落于長沙湘江新區香山大學城,與岳麓山大學城遙相呼應,占地面積800 余畝,固定資產原值15 億元,教學科研儀器值1.5 億元。學校積極響應國家文化強國、科技興國戰略,依托集團化辦學強大的師資力量、近三十年教育管理經驗和一流的實訓設備條件,設立了健康護理學院、醫藥學院、新媒體藝術學院、人工智能學院、數智文旅學院共5 個二級學院。開設了護理、醫學美容技術、康復治療技術、中藥學、口腔醫學技術、數字媒體藝術設計、融媒體技術與運營、大數據與財務管理、烹飪工藝與營養、高速鐵路客運服務、人工智能技術應用、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云計算技術應用等近三十個新興前沿專業。形成了醫衛、康養、醫藥、新媒體、經管、信息技術等多專業群協調發展的格局。是一所融文創科技、醫療衛生、商管于一體的綜合性高等學府。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擁有眾多教育部、湖南省教學名師、優秀專家和多個省部級優秀教學團隊,聘請了一大批行業企業專家、技能大師、非遺傳承人擔任客座教授。堅守“以文潤人、以文興業”的辦學理念,秉承“愛國榮校、奮進圖強”的學院精神,秉持“明德精技、守正創新”的學院校訓。堅持產教融合、科教融匯、校企雙主體育人培養模式。依托長沙馬欄山視頻文創產業園、科大訊飛、長沙四園區生物醫藥產業園、長沙信息產業園等共建五大現代產業學院。致力于為湖南“三高四新”和長沙“全球研發中心城市”戰略實施,為人才強省、技能強省、科技強省、文化強省、和“強省會”建設培養人才。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我校單招規模確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單招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其中,招生就業處負責單招錄取;教務處負責組考和評卷統分;招生就業處負責在學校官方網站和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學校單招信息;后勤處、學保處負責考試期間的水電、醫療衛生保障和考試場地的封閉及安全防患工作;財務處負責單招報名費收繳匯總和各專業學費標準審定。
第七條學校紀委負責全程監督檢查單招工作。
第三章單招報考
第八條 符合我省2025 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
第九條全省單招統一報考和填報志愿時間為2025 年2 月18 日8:00-2 月25 日17:00,實行網上報考和填報志愿。單招報考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選擇1-2 所院校在指定網上平臺進行報考。在此期間,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以下簡稱“考生綜合信息平臺”)(網址:https://ks.hneao.cn)或“瀟湘高考”APP(通過蘋果應用商店、騰訊應用寶、華為應用商店、小米應用商店或“考生綜合信息平臺”首頁下載APP)填報報考志愿信息。請考生在報考前關注本院( 校) 網站(http://www.cswcxyedu.cn)公布的有關信息。
第十條填報專業要求。我校實行專業組志愿,考生在填報我校志愿時,在綜合組中選擇1-4 個專業,并確定是否選擇專業服從調劑。
第十一條社會人員身份認定。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分別由戶籍所在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農業農村部門進行認定;企業在崗人員由相關企業提供在崗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由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給我校審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屆生或同等學力人員身份報考,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將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高考報名資格,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1. 社會人員考生資格證明材料。所有社會人員考生均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湖南省2025 年高職單招報名身份審核(界定)表》,同時分別提供以下材料:退役軍人提供退出現役證(轉業證);農民工提供職工社保繳費記錄、勞動用工合同、勞動用工備案信息、用工單位工資發放記錄等4 項材料中的一項以上;下崗失業人員提供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新型職業農民提供新型職業農民證書;企業在崗人員須同時提供企業在崗證明、一年以上工資發放流水、一年以上社保繳納記錄。
2. 材料提交時間及方式。考生須在2025 年2 月22 日前將符合上述要求的資格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通過現場提交方式交由我校招生就業處審核(具體聯系方式:0731-88691628、88691629)。
第四章單招計劃及專業
第十二條我校2025 年單招總計劃數為3150 人,其中包含單列計劃的退役軍人50 人、其他社會人員50 人、藝術特長生27 人,體育特長生27 人。本校2025 年實際單招專業及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各專業最終學費標準以2025 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
序號 | 專業組 | 專業名稱 | 學費(元/年) |
1 | 綜合類 | 藥學 | 15800 |
眼視光技術 | 15800 | ||
口腔醫學技術 | 16800 | ||
中藥學 | 16800 | ||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 9800 | ||
健康管理 | 10800 |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10800 | ||
康復治療技術 | 14800 | ||
醫學美容技術 | 15800 | ||
中醫養生保健 | 15800 | ||
護理 | 18800 | ||
定制旅行與管理服務 | 12800 |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13800 | ||
烹飪工藝與營養 | 14800 | ||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 | 14800 |
文化產業經營與管理 | 14800 | ||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 | 14800 | ||
藝術設計 | 15800 | ||
融媒體技術與運營 | 17000 |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17000 | ||
音樂表演 | 19800 | ||
舞蹈表演 | 19800 |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15800 |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16800 | ||
云計算運用技術 | 16800 | ||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 17800 |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17800 | ||
單招總計劃(以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為準) |
第十三條單列計劃及專業說明。根據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單列計劃納入我校單招總計劃,且均包含在各相關專業的招生計劃內,未錄滿的計劃自動轉為普通類計劃。
1. 退役軍人計劃50 人,考生可在上表專業范圍內自行選擇報考,但每個專業最多錄取20 人。
2. 其他社會人員(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和企業在崗人員)計劃50 人,其中融媒體技術與運營20 人;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20 人;烹飪工藝與營養10 人。
3. 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27 人,體育特長生招生計劃27 人,考生在上表單招專業范圍內自行選擇報考專業,但每個專業最多錄取特長生15 人。
第十四條學校在考試結束后,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按比例確定各專業不同類別考生的計劃數。學校各專業各類別計劃確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調整和追加。單招未完成的計劃轉為統招計劃使用。
第五章單招考試
第十五條學校將本著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相關規定,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單招考試的相關工作。
第十六條參加學校今年單招的考生分為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
(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退役軍人、其他社會人員、藝術體育特長生5 個大類。
第十七條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方式,分類組織考試。根據考生的類別,考試按以下方式進行。
1. 第一類: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以學生取得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等科目有效成績代替。職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組織,學校設綜合類專業組,按照人才培養需要,采取機試+技能展示的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學生的職業適應性。
2. 第二類: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文化素質測試由學校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及高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英語等有關內容進行命題及考試。職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組織,學校設綜合專業組,按照人才培養需要,采取機試+ 技能展示的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學生的職業技能。
3. 第三、第四類:退役軍人及其他社會人員。退役軍人、農民工等社會人員考生免予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組織,參照上述第二類考生職業技能測試方式,參加學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
4. 第五類:藝術體育特長生。文化素質測試根據學生類別不同,分別采取上述第一類或第二類的方式進行。職業技能測試采取專項測試的方式進行,專項測試按照《長沙文創藝術職業學院2025 年藝術、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方案》執行。
第十八條考生的綜合成績為文化素質成績+職業技能成績。上述第一類、第二類、第五類考生的高職單招綜合成績(總成績)滿分為600分,第三、第四類考生的綜合成績滿分為300 分。其中,對于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文化素質成績與職業技能成績占比為1:1,即分別各占300 分。
第十九條我校針對第二類考生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為機試方式。
我校組織職業技能測試,采取機試+技能展示(實踐操作)的方式進行考察。
第二十條我校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的有關說明、考試范圍等,將在我校官網上進行公布。
第二十一條符合以下免試條件的考生在單招考試前向學校申請。其中,職業技能特長申請免技能測試的考生,須在2025年2月22 日17:00 前,通過當面遞交方式將相關申請材料報我校的招生就業處審核。免試直接錄取的考生不占用單招計劃數,使用我校統招計劃,在統招錄取前完成錄取手續辦理,有關審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規定。
1.免試直接錄取。
(1) 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可保送至高職院校與獲獎賽事相應的專業就讀,在校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可免試錄取到我校就讀。
(2) 在校期間獲“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等獎(金牌)的,可免試錄取到我校就讀。
2.職業技能特長生免技能測試。在校學習期間獲“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二等獎(銀牌)、三等獎(銅牌)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報考獲獎賽項對口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中獲得二等獎(銀牌)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計入綜合成績;獲得三等獎(銅牌)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的80%計入綜合成績,也可選擇參加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取得測試成績,取兩項成績的較高分數計入綜合成績。
3.免試考生的錄取專業與其獲獎賽項對應(考生如需跨專業報考,則不能享受免試政策)。
第二十二條學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別組織單招考試。第一志愿考試時間為2025年3月 8 日-9 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單招計劃,我校將組織第二志愿考試,參考對象為第二志愿報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考生,時間為2025年4月5日-6日。各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將在我校官網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條根據物價部門統一規定,高職單招的報考費為80元/生。報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費繳納時間為2025 年3月 1 日-3月 8 日8:00 點前。
繳納方式流程詳見我校招生網站。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不得參加我校單招考試及錄取。繳費成功的考生于2025 年3 月1 日-8 日8:00 點前登錄長沙文創藝術職業學院招生網自行打印準考證。第二志愿考生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時間學校另行公布。繳費咨詢電話:0731-88691628、88691629,打印準考證咨詢電話:0731-88691628、88691629。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流程詳見學校單獨招生網,網址http://zsw.cswcxyedu.cn。
第二十四條我校單招考試在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下,參照國家教育考試規定進行組織。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統籌下,教務、招生等部門共同組織考務工作。具體由教務處牽頭組織命題,并負責其保密工作;教務處負責按國考要求制定具體的組考方案,根據報考人數合理安排考場并組織有序考試;教務處組織相關專家參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評卷及登分工作有關要求,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單招錄取
第二十五條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第一類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第二類考生)的類別確定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的認定以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數據為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必須按照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的要求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及錄取。
第二十六條單招錄取首先對報考單列計劃的考生(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考生)進行錄取,單列計劃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單列計劃則轉為普通類計劃錄取第一類、第二類考生。
第二十七條普通類考生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實際參考的考生人數為基數,按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參考總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參考人數的計算公式列出各專業第一類考生(具有2024 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第二類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的實際錄取計劃數。例如,某專業招生計劃共100人,單列計劃已錄取5人,剩余計劃95人錄取第一類、第二類學生,如第一類考生、第二類考生一志愿實際參考的人數分別為150、50 人,根據同比例公式計算可得第一類、第二類考生的計劃數為71、24 人。第一類考生計劃數計算公式:95/(150+50)×150。各類別各專業計劃確定后,錄取過程中不再調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條單招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各類別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的方式進行。各類別按照以下順序進行。
1. 退役軍人考生。按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完為止。為避免個別專業扎堆報考,造成后續普通類考生計劃不足,各專業錄取退役軍人考生的人數不超過20 人。
2. 其他社會人員(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和企業在崗人員):按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完為止。
3. 藝術體育特長生。依據考生所填報項目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具體規則詳見《長沙文創藝術職業學院2025 年藝術、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方案》。為避免個別專業扎堆報考,造成后續普通類考生計劃不足,各專業錄取特長生考生的人數不超過15 人。
4. 普通類考生。根據各專業分類別招生計劃數,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滿為止。如遇生源不足,則對該專業所對應專業組內未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錄取。
第二十九條對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據以下排序原則進行錄取。同分排序規則為:按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排列(如遇同分分別按語、數、外從高到低排序)。
第三十條為保障生源質量,我校提前確定錄取合格標準,未合格的不予錄取。合格標準是: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分類劃線、公開透明”的原則,結合各專業的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的參考人數及計劃比例劃定錄取控制線。遵循各類別考生錄取率基本相同的要求,按考生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缺額專業將在專業組內按總分進行調劑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錄取結束后,若仍有部分專業有剩余招生計劃,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針對第二志愿填報了我校有缺額的專業(或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且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組織考試和錄取。第二志愿專業招生計劃的確定原則、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第一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
第三十一條我校將通過官網(http://zsw.cswcxyedu.cn)發布單招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需在我校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錄取確認手續。
第三十二條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特殊情況需轉專業的,按照我校規定,在本校當年單招專業范圍內轉換。
第三十三條農民工等其他社會人員考生須錄取到指定專業,不得轉到其他專業。社會人員考生錄取后,高職院校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擴招后高職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職成廳函〔2019〕20 號)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按照相對集中全日制教學的原則進行管理和培養。
第三十四條單招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如有剩余專業計劃,我校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組織第二志愿報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錄取考生舉行考試。第二志愿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第一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單招考試及錄取結束后,學校按照要求及時將考試結果及擬錄取考生情況在學校官網公示。
第三十六條單招期間,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學校紀委全程監督檢查下進行單招考試、錄取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學校單招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沒有舉辦所謂的考前“輔導班”“培訓班”,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單招合作。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三十八條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單招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 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 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單招工作進行監督,我校的投訴舉報電話為 0731-88691629。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校學生工作處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并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向生源地教育局提出申請,每學年最高可貸款20000 元,財政對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實行全額補貼。)品學兼優的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學金金額為10000 元/年,6000 元/年,萬嬰教育集團獎學金10000 元。家庭經濟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在校學生,可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金額具體標準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600-4800 元范圍內確定。
第四十條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二條新生入學后3 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通過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單獨招生章程為準。
第四十四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長沙湘江新區香山大學城紫薇東路168 號郵政編碼:410699
招生咨詢電話:0731-88691628、88691629、15675880337(謝老師)15675880227(李老師)
招生咨詢郵箱:CWzhaojiuchu@163.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zsw.cswcxyedu.cn/index.htn
監督投訴電話:0731-88691629、15675880337(謝老師)、15675880227(李老師)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 年湖南省單招。其解釋權屬于長沙文創藝術職業學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相關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長沙文創藝術職業學院2025年藝術、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我校體育、藝術后備人才的培養,規范特長生的招生工作,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湖南省2025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4〕271 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項目與計劃
我校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計劃總數54 人。具體各項目計劃如下:
類別 | 項目 | 具體小項目及性別要求 | 計劃數 |
藝術特長生 | 音樂類 | 聲樂男 | 7 |
聲樂女 | 7 | ||
舞蹈類 | 國標 | 7 | |
拉丁 | 6 | ||
體育特長生 | 籃球 | 男子籃球 | 7 |
足球 | 男子足球 | 7 | |
健美操 | 女子健美操 | 7 | |
田徑 | 男子100米 | 6 | |
合計 | 54 |
二、報考條件
1. 符合我省2025 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
2. 原則上須獲得市州級相關藝術、體育比賽個人比賽前8 名,集體比賽前8 名的主力隊員;或具備運動員二級證書,參加湖南省2025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并取得統考成績200 分及以上的考生。
3. 所獲成績及獎項限于報所對應的專業項目(如獲得音樂類省級統考200 分以上的對應報考音樂類特長生,要求小項也對應)。
三、報考流程
1. 參加全省單招統一報考。
2. 報考時間:2025年2月18 日-2 月 25 日。
四、資格審查
學生在2月22日8:00 前,將有效居民身份證及相關比賽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通過現場提供的方式,提交至我校招生工作處(3棟209 室)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取得藝術體育特長生報考資格,未通過的考生只能報考我校普通類別單招(考生需在單招志愿填報結束前更改志愿類別,方可參加我校普通類別單招考試)。
五、現場確認
取得特長生報考資格的考生,請于2025年2月22日11:00,在我校專項測試開始前,進行現場確認。
六、專項測試
1.測試時間及地點。我校藝術體育特長生專項測試安排在2025年3月8日,具體測試地點為:藝術特長生專項測試安排在三棟3s201 室;體育特長生安排在田徑場。
2. 測試流程及方式:3月8 日,10:30-11:00在學校三棟204 室和田徑場主席臺前檢錄點分別進行檢錄,11:00-12:30 參加專項測試。文化素質測試按準考證上的安排參加(應屆普通高中考生不參加文化素質測試)。
3.各項目的測試內容及要求如下:藝術類特長生測試內容及要求:
聲樂:演唱一首作品(中外不限)時長不超過4 分鐘。考場提供鋼琴,鋼伴自備亦或提供MP3 格式伴奏帶。要求:能完整地、有感情的演唱作品,音準、節奏準確,歌曲表現力強;
舞蹈:基本功展示與組合展示,時長不超過6 分鐘。考生應著體操衣或者舞蹈服,舞蹈音樂必須為MP3 格式。要求:舞蹈基本功扎實,組合展示完整流暢。
體育特長生測試內容及要求:
(一)測試項目及所占分值
1. 正面雙手頭上前拋實心球(100 分)
2. 立定跳遠(100 分)
3.折返跑25 米×8 次(100 分)
(二)測試方法與要求
1. 正面雙手頭上前拋實心球
(1) 考試場地與器材考試場地:
①投擲區:在寬 5米、縱向長3 米的區域內擲球,地面為塑膠材質,起擲線以5 厘米寬白線后沿(投擲方向為前)為準。
②落地區:考試在寬 5米,縱向長30 米的長方形場地內進行,場地邊線和起擲線均用5 厘米寬白線標定,邊線線寬不包括在落地區域內,使用可產生明顯落地痕跡的地面作為有效落地區。
考試器材:實心球
①實心球球體為生膠鑄造,球體內不得有空腔。球體直徑 14 厘米(誤差1 厘米)。
②重量:男、女考試用球重量均為 2公斤,超重不大于30克,重量不足的實心球不能用于考試。
③實心球球體表面應有防滑膠粒,膠粒高度小于 3 毫米。
(2) 動作要求
①考生雙腳前后或平行站立于起擲線后,雙手持球于頭上,雙手同時用力將球經頭上方向落地區方向擲出。
②在擲球過程中,出現單手擲球,判為犯規。
③雙腳必須經靜止站立后方可擲球,不可在走動或跑動中直接擲球。擲球前雙腳不可離地或在地面滑動。實心球出手時,雙腳可離地交換。
④擲球過程中,身體任何部位不可觸及起擲線或起擲線前方地面。
⑤擲球后,向后離開投擲區,身體任何部位觸及起擲線或起擲線前方地面離開投擲區,均被判為犯規。
(3) 測試方法
①考試時,每人有 3 輪次試擲機會,以其中最佳一次有效成績為考試成績。
②允許考生佩戴護腕或護肘參加考試。考生在考試時穿平底運動鞋,不可穿釘鞋。
③考試時,考生可以在手上涂鎂粉,但不可將兩個或兩個以上手指纏在一起(開放性創口除外)進行擲球,不可在足底或足底地面放置防滑物質。
④測量的最小單位為 1 厘米,計取成績得分時,以成績對應的得分計取,若測量成績在評分標準的兩個相鄰分值之間,則按其中較低的分值評分。
⑤測量方法:從實心球有效落地痕跡的最近點垂直測量至起擲線后沿。使用測距儀測量計取成績,當測距儀出現故障時,用鋼尺丈量計取成績。
(4) 評分標準
原地擲實心球評分標準詳見“表 1 男子原地擲實心球考試評分標準”和“表 2 女子原地擲實心球考試評分標準”。
表 1男子原地擲實心球考試評分標準
分值 | 成績(米) | 分值 | 成績(米) | 分值 | 成績(米) |
100 | ≥13.30 | 64 | 8.80-9.29 | 28 | 6.10-6.29 |
96 | 12.80-13.29 | 60 | 8.40-8.79 | 24 | 5.90-6.19 |
92 | 12.30-12.79 | 56 | 8.00-8.39 | 20 | 5.70-5.89 |
88 | 11.80-12.29 | 52 | 7.60-7.99 | 16 | 5.50-5.69 |
84 | 11.30-11.79 | 48 | 7.20-7.59 | 12 | 5.30-5.49 |
80 | 10.80-11.29 | 44 | 6.90-7.19 | 8 | 5.10-5.29 |
76 | 10.30-10.79 | 40 | 6.70-6.89 | 4 | 5.00-5.09 |
72 | 9.80-10.29 | 36 | 6.50-6.69 | 0 | ≤4.99 |
68 | 9.30-9.79 | 32 | 6.30-6.49 |
表 2女子原地擲實心球考試評分標準
分值 | 成績(米) | 分值 | 成績(米) | 分值 | 成績(米) |
100 | ≥9.30 | 64 | 7.00-7.19 | 28 | 5.20-5.39 |
96 | 8.90-9.29 | 60 | 6.80-6.99 | 24 | 5.00-5.19 |
92 | 8.60-8.89 | 56 | 6.60-6.79 | 20 | 4.80-4.99 |
88 | 8.30-8.59 | 52 | 6.40-6.59 | 16 | 4.60-4.79 |
84 | 8.00-8.29 | 48 | 6.20-6.39 | 12 | 4.40-4.59 |
80 | 7.80-7.99 | 44 | 6.00-6.19 | 8 | 4.20-4.39 |
76 | 7.60-7.79 | 40 | 5.80-5.99 | 4 | 4.00-4.19 |
72 | 7.40-7.59 | 36 | 5.60-5.79 | 0 | ≤3.99 |
68 | 7.20-7.39 | 32 | 5.40-5.59 |
2. 立定跳遠
(1) 測試方法:
測試時考生兩腳自然開立站于起跳線后,腳尖不得踩線。兩腳原地同時起跳,不得有墊步或連跳動作。測量起跳線后沿至最后著地點后沿的垂直距離。每位考生可連續跳2 次,取最好成績。
(2) 測試要求
考生不得踩線,跳完后應往前走1-2 步再在考試區外沿回至起跳區,對踩線犯規和不服從裁判安排的考生,裁判員應予以警告,2 次犯規則或受到警告的考生取消其考試資格。
(3) 評分標準
立定跳遠評分標準詳見表3和表4。
表3男子立定跳遠評分標準
分值 | 成績(厘米) | 分值 | 成績(厘米) | 分值 | 成績(厘米) |
100 | ≥263 | 64 | 236-238 | 28 | 205-208 |
96 | 260-262 | 60 | 233-235 | 24 | 201-204 |
92 | 257-259 | 56 | 230-232 | 20 | 196-200 |
88 | 254-256 | 52 | 227-229 | 16 | 191-195 |
84 | 251-253 | 48 | 224-226 | 12 | 186-190 |
80 | 248-250 | 44 | 221-223 | 8 | 181-185 |
76 | 245-247 | 40 | 217-220 | 4 | 176-180 |
72 | 242-244 | 36 | 213-216 | 0 | ≤175 |
68 | 239-241 | 32 | 209-212 |
表4女子立定跳遠評分標準
分值 | 成績(厘米) | 分值 | 成績(厘米) | 分值 | 成績(厘米) |
100 | ≥197 | 64 | 166-168 | 28 | 139-141 |
96 | 193-196 | 60 | 163-165 | 24 | 136-138 |
92 | 189-192 | 56 | 160-162 | 20 | 133-135 |
88 | 185-188 | 52 | 157-159 | 16 | 130-132 |
84 | 181-184 | 48 | 154-156 | 12 | 127-129 |
80 | 178-180 | 44 | 151-153 | 8 | 124-126 |
76 | 175-177 | 40 | 148-150 | 4 | 121-123 |
72 | 172-174 | 36 | 145-147 | 0 | ≤120 |
68 | 169-171 | 32 | 142-144 |
3. 折返跑25 米×8次
(1) 測試方法:
測試時考生站立在規定跑道上,兩腳前后開立,呈站立式起跑姿勢,前腳不超過起跑線,身體面對跑動方向,聽見“跑”字口令或“哨聲”隨即跑出,裁判員同時開始計時,考生跑動單邊距離為25米,隨即左右兩只腳(手)任意一只腳(手)踩入折返點(線)進行折返,以此類推,全程折返次數為8次,跑動總距離為200 米。
(2) 測試要求:
①考生不得搶跑,對起跑犯規的考生,發令員應予以警告,再犯則取消其考試資格。
②考生不得越出其指定之賽道。否則將被取消本項目考試資格。
③如出現意外摔傷由總裁判長視情況予以一次重跑機會。
(3) 評分標準見表5。
表 525 米×8 次折返跑評分標準
男 | 女 | 分值 |
≤40 | ≤47 | 100 |
40.01-40.50 | 47.01-47.50 | 97.5 |
40.51-41.00 | 47.51-48.00 | 95 |
41.01-41.50 | 48.01-48.50 | 92.5 |
41.51-42.00 | 48.51-49.00 | 90 |
42.01-42.50 | 49.01-49.50 | 87.5 |
42.51-43.00 | 49.51-50.00 | 85 |
43.01-43.50 | 50.01-50.50 | 82.5 |
43.51-44.00 | 50.51-51.00 | 80 |
44.01-44.50 | 51.01-51.50 | 77.5 |
44.51-45.00 | 51.51-52.00 | 75 |
45.01-45.50 | 52.01-52.50 | 72.5 |
45.51-46.00 | 52.51-53.00 | 70 |
46.01-46.50 | 53.01-53.50 | 67.5 |
46.51-47.00 | 53.51-54.00 | 65 |
47.01-47.50 | 54.01-54.50 | 62.5 |
47.51-48.00 | 54.51-55.00 | 60 |
48.01-48.50 | 55.01-55.50 | 57.5 |
48.51-49.00 | 55.51-56.00 | 55 |
49.01-49.50 | 56.01-56.50 | 52.5 |
49.51-50.00 | 56.51-57.00 | 50 |
50.01-50.50 | 57.01-57.50 | 47.5 |
50.51-51.00 | 57.51-58.00 | 45 |
51.01-51.50 | 58.01-58.50 | 42.5 |
51.51-52.00 | 58.51-59.00 | 40 |
52.01-52.50 | 59.01-59.50 | 37.5 |
52.51-53.00 | 59.51-60.00 | 35 |
53.01-53.50 | 60.01-60.50 | 32.5 |
53.51-54.00 | 60.51-61.00 | 30 |
54.01-54.50 | 61.01-61.50 | 27.5 |
54.51-55.00 | 61.51-62.00 | 25 |
55.01-55.50 | 62.01-62.50 | 22.5 |
55.51-56.00 | 62.61-63.00 | 20 |
56.01-56.50 | 63.01-63.50 | 17.5 |
56.51-57.00 | 63.51-64.00 | 15 |
57.01-57.50 | 64.01-64.50 | 12.5 |
57.51-58.00 | 65.51-65.00 | 10 |
58.01-58.50 | 66.51-67.00 | 7.5 |
58.51-59.00 | 67.01-67.50 | 5 |
59.01-59.50 | 67.51-68.00 | 2.5 |
≥59.51 | ≥68.01 | 0 |
七、合格考生名單確定與公示
1. 我校將根據計劃數的1.5 倍確定專項測試合格標準,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參與后續錄取,未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不能錄取到特長生。
2. 合格標準及取得合格資格考生名單將于3 月8 日在我校官方網站予以公布。
八、錄取原則
1. 藝術體育特長生可選擇我校高職單招任意一個招生專業,我校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同一個招生專業錄取藝術體育特長生的人數分別不超過10 人。
2. 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專項測試成績。文化素質測試總分為300分,專項測試成績總分為300 分。
3. 錄取辦法:嚴格按照專業小項的計劃數,依據取得合格資格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錄取,某專業小項生源不足時,所剩計劃不用于錄取其他專業小項的學生,轉為錄取普通類單招考生。
九、入校復查
新生入學后3 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監督機制
我校紀委對特長生招生考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如發現我校特長生招生工作存在違紀違規行為,請直接向我校紀委反映,監督電話:0731-88691629。
十一、聯系方式
我校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考試工作由招生部門牽頭,具體專項測試由招生、教務、體育、藝術相關院系共同組織實施。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0731-88691628、88691629、15675880337(謝老師)、15675880227(李老師)
十二、其他事項
本方案適用于我校2025 年藝術、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其解釋權屬于長沙文創藝術職業學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相關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