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郴州思科職業學院單招計劃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郴州思科職業學院單招計劃,主要包含招生專業、各專業招生人數等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變動或異議,請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或學校公布的信息為準。
招生計劃
我校2025年單招總計劃數為 3150 人。本校2025年招生專業共 23個。分專業單招計劃及學費標準如下表,本校2025年招生專業及各專業招生計劃以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各專業最終學費標準以2025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
專業組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單招計劃數 | 學費/年 | 備注 |
專業組一 | 540101 | 旅游管理 | 60 | 9980 | |
540101 | 旅游管理(營銷方向) | 60 | 9980 | ||
530704 |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 | 120 | 13800 | ||
530302 | 大數據與會計 | 140 | 13800 | ||
500112 | 鐵道交通運營管理 | 160 | 15800 | ||
500602 | 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 | 60 | 15800 | ||
500603 | 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 | 60 | 17800 | ||
510201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140 | 15800 |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140 | 15800 | ||
510204 | 數字媒體技術 | 140 | 15800 | ||
510213 | 移動應用開發 | 140 | 15800 | ||
460609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110 | 16800 | ||
520704 | 健康大數據管理與服務 | 60 | 14800 | ||
520601 | 康復治療技術 | 60 | 14800 | ||
520201 | 護理 | 300 | 17800 | ||
520504 | 口腔醫學技術 | 300 | 17800 | ||
500212 | 新能源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170 | 15800 | ||
500210 |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 110 | 15800 | ||
460704 | 智能網聯汽車技術 | 170 | 16800 | ||
460306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140 | 15800 |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術 | 170 | 16800 | ||
460302 | 智能機電技術 | 170 | 16800 | ||
460310 | 工業互聯網應用 | 170 | 17800 | ||
合計: | 3150 |
注:1.以上專業中,鐵道交通運營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等專業開設了校企合作訂單班、現代學徒制試點班。
2.開設有校企合作訂單班的專業,學生錄取后,如有需要可申請到訂單班培養。
錄取規則
第二十五條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第一類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第二類考生)的類別確定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的認定以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數據為依據。
第二十六條 單招錄取首先對報考單列計劃的考生(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考生)進行錄取,單列計劃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單列計劃則轉為普通類計劃錄取第一類、第二類考生。
第二十七條 普通類考生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實際參考的考生人數為基數,按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參考總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參考人數的計算公式列出各專業第一類考生、第二類考生的實際錄取計劃數。例如,某專業招生計劃共100人,單列計劃已錄取5人,剩余計劃95人錄取第一類、第二類學生,如第一類考生、第二類考生一志愿實際參考的人數分別為150、50人,根據同比例公式計算可得第一類、第二類考生的計劃數為71、24人。第一類考生計劃數計算公式:95/(150+50)×150。各類別各專業計劃確定后,錄取過程中不再調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條 單招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根據各專業分類別招生計劃數,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滿為止。如遇生源不足,則對該專業所對應專業組內未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錄取。
第二十九條 對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據以下排序原則進行錄取。同分排序規則為:職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第三十條 為保障生源質量,我校提前確定錄取合格標準,未合格的不予錄取。合格標準是: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滿為止。
第三十一條 我校將通過官網(http://www.skzyxy.com)發布單招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需在我校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錄取確認手續。
第三十二條 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單招錄取的學生需轉專業的,需開學前提交轉專業申請,申請通過后方可轉換專業。
第三十三條 農民工等其他社會人員考生須錄取到指定專業,不得轉到其他專業。社會人員考生錄取后,高職院校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擴招后高職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職成廳函〔2019〕20號)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按照相對集中全日制教學的原則進行管理和培養。
第三十四條 單招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如有剩余專業計劃,我校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組織第二志愿報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錄取考生舉行考試。第二志愿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第一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