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高考志愿投檔規則及投檔比例
甘肅高考志愿投檔規則及投檔比例已經公布,以下是相關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變動,以考試院消息為準。
投檔規則
(一)投檔原則
1.高校和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高校應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的考生解釋。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監督、檢查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2.高校依據考生電子檔案錄取新生。高校錄取工作要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試院應主動與高校溝通和協調,對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校,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高校計劃數及錄取規則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書面通知有關高校,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招生院校未經省教育考試院投檔、《普通高校錄取新生名冊》未加蓋“錄取專用章”而被錄取的考生,其錄取結果無效。
各種特殊類型招生須經教育部網上招生錄取系統投檔錄取,保證考生正常電子注冊。
3.高校根據在我省的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教育考試院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并在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調檔比例按照相關規定和高校協商意見執行調整,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段)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段)次,高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4.普通類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原則投檔。即:由高考成績總分加上全國性照顧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績,按排序成績分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順序從前到后進行檢索,一經檢索到計劃未滿額的學校,即向該校投檔。在對考生排序時,排序成績相同的考生比較“3+1+2”考試科目總成績(不含政策性照顧加分)高低,高者優先。“3+1+2”考試科目總成績(不含政策性照顧加分)仍相同時,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藝體類投檔原則按藝體類錄取工作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中職升學考試錄取排序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單科順序及單科分數高低排序:專業基礎知識測試總分、文化綜合素質測試總分、文化綜合素質測試語文成績。
(二)投檔程序
1.普通類按如下順序投檔:本科提前批(A段)、本科提前批(A段)征集、本科批(B段)、本科批(C段)、本科批(C段)第一次征集、本科批(C段)第二次征集、高職(專科)批(D段)、高職(專科)批(E段)、高職(專科)批(D段)征集、高職(專科)批(E段)征集、高職(專科)批(F段)高職(專科)批(F段)第一次征集、高職(專科)批(F段)第二次征集。
2.藝體類投檔程序按藝體類錄取工作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3.高校專項、高水平運動隊在模擬投檔前先投放資格合格、文化課上線并填報志愿的考生檔案。在本科批(C段)模擬投檔結束后,高校根據入選資格考生投檔成績、試點高校給予的優惠分值和試點高校最終確定的模擬投檔線進行錄取,并在6小時工作時間內通過計劃來源系統調入計劃并完成錄取。
(三)民族院校、民族班錄取
1.民族院校招收聚居少數民族和不區分民族成份招生計劃均按照我省普通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投檔,生源不足時,在第二次征集志愿后適當降分,降分幅度不超過20分。
2.部屬及外省省屬院校民族班、省屬院校散居少數民族班招生計劃在院校相應科類普通類院校專業組最低投檔線(以下簡稱“最低投檔線”)下40分以內投檔,省屬院校聚居少數民族班招生計劃在相應科類批次控制線下40分以內投檔,征集志愿后仍按上述原則投檔。
3.院校招收民族班對投檔線有要求的,可根據院校要求參照最終模擬投檔線設定院校相應類別的投檔線。
(四)預科生的錄取
1.本科層次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錄取安排在普通本科批C段進行。
2.部屬及外省省屬院校少數民族預科班、省屬院校散居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計劃在院校最低投檔線下80分以內投檔,省屬院校聚居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計劃在相應科類批次控制線下80分以內投檔,征集志愿后仍按上述原則投檔。
3.報考邊防子女預科班的考生安排C段錄取。報考重慶大學、湖南大學的考生須通過資格審核,且高考成績須達到我省特殊類型控制分數線。報考長春工程學院、西安郵電大學、西華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煙臺大學的考生須通過資格審核,且高考成績須達到我省本科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60分。
(五)定向生錄取
定向生錄取降分幅度按教育部規定執行,如招生院校生源不足時,在院校最低投檔線(控制線)下20分以內降分投檔。
援藏定向按照教育部規定,最低錄取分數線不低于我省相應批次各有關高校提檔線(控制線)下40分。
(六)中職升學考試錄取
1.中職升學考試錄取工作按照《關于做好2024年甘肅省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24〕3號)執行。中職升學考試錄取本科層次在本科批(C段)錄取,高職(專科)層次在高職(專科)批(F段)錄取,并參加相應批次征集志愿。
2. 已被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職升學考試和高職院校單考單招。
(七)保送生錄取
保送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3〕10號)執行。已被錄取的保送生,其錄取信息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同時省教育考試院將有關數據上報教育部備案注冊。此類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且不得填報志愿。
(八)單獨特殊類招生
部分高校單獨招收的強基計劃、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空軍招飛、民航招飛、外國語言文學(非英語)單獨招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南華大學核類普通本科對口支援、職教師資、殘障生、華僑、港澳及臺灣籍學生等單獨招生按教育部、有關部委及我省的規定執行。
(九)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錄取
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關于做好2024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3〕26號)執行。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則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錄取。這類考生不得再填報普通高考志愿參加錄取,如因考生填報志愿,造成重復錄取不能進行學籍注冊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十)民語類專業及對等培養錄取
本科層次民語類及“八協”對等培養計劃列在本科批(C段)錄取,單獨編制院校專業組,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檔。面向少數民族考生招生的對等培養計劃執行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民語類計劃在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適當降分投檔錄取。征集志愿時,如民語類專業生源不足,繼續在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適當降分投檔錄取。除民語類專業外的對等培養計劃,如院校生源不足時,第一次征集時面向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征集,第二次征集時面向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未被錄取的考生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