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黃岡科技職業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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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1、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學校成立由校長、分管校領導、紀委書記和相關職能部門、二級學院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設立招生辦公室。
招生工作委員會是學校招生工作的決策咨詢、民主管理和監督機構,負責研究、審議招生政策和制度,監督學校招生工作,維護招生公平公正。
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處,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
3、在錄取過程中按照各省投檔規則錄取,不設志愿分數級差,接受調劑,對享受優錄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績統計。填報志愿生源不足,按照各生源省份有關要求參加征集志愿或剩余計劃調回本省使用。
4、藝術類考生專業考試必須按各省(市、自治區)招辦要求參加全省術科聯考,我校無加試要求。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合格線以各省(市、自治區)招辦劃定的分數線為準。
5、我院錄取男女比例不限,應往屆畢業生一視同仁。
6、各專業無外語語種要求,非英語語種考生被錄取到本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