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音樂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天津音樂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錄取總成績計算
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0.4+復試總成績×0.6,錄取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二、錄取規則
各專業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后錄取調劑考生。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
考生按總成績分專業排序,由高到低順序錄取。在總成績相同的情形下,以該方向專業主科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如專業主科成績仍相同,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審議,擇優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同等條件下服役時間長的考生優先錄取。
對于獲得“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國賽銀獎以上、“天開杯”創聚津門全國大學生智能科技創新創業挑戰賽一等獎及以上等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進入復試后,考生提出申請的(復試現場攜帶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錄取總成績相同且復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三、不予錄取或錄取資格無效的情況
(1)未經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3)復試成績(百分制)低于8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課程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未經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7)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入學報到之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資格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