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長春工程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長春工程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成績核算及相關表格填寫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所占比例為各占50%。復試成績滿分200分,專業綜合理論口試和綜合面試滿分各100分,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初試成績×0.5+(專業綜合理論口試×1.2+綜合面試×0.8)×0.5
每位復試工作小組成員應填寫《長春工程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面試評分表》并簽字,秘書填寫《長春工程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面試成績匯總表》,面試結束后,各復試工作小組應填寫《長春工程學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審批表》(組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及時將擬錄取情況上報研究生工作處。
二、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未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加試科目不及格、或者其他不符合錄取規定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2.一經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身體或思想品德狀況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發現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錄取程序
1.學校根據研究生招生計劃,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心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2.研究生工作處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將擬錄取考生設置為“待錄取”狀態,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考生須及時做出明確答復。考生接受待錄取通知后,不予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