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哈爾濱音樂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哈爾濱音樂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錄取工作要求
1.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專業能力考核權重為90%,外語能力測試權重為10%,思政考核將進行定性評價,考核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凡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或專業能力考核不合格,或思政考核不合格的,即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3.一志愿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為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調劑考生的入學總成績為復試成績。
4.普通計劃考生錄取時,在全日制招生方向中,按照研究方向或研究方向類招生限額和考生總成績擇優遴選錄取;在非全日制招生方向中,按照非全日制招生限額(不區分研究方向)和考生總成績擇優遴選錄取。對總成績相同且必須作出取舍的,復試成績高者優先;復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專業考核成績高者優先;專業考核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初試成績中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
5.本年度錄取考生在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6.統一公示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未經我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對破格復試等考生的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當進行說明。
7.為保證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順利推進,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根據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實際情況對分系分專業分方向招生計劃和調劑名額等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