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合肥師范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合肥師范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錄取
(一)計分標準
考生的最終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加權計算得出,即總成績=(初試總分÷5)×70%+復試總分×30%。
(二)錄取原則
1.各二級學院根據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擬錄取。若考生出現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照初試成績排序。對需進一步考查的考生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由學校組織專家組進行二次復試。
2.擬錄取調劑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確認是否接受“待錄取”。超過規定時間未確認的,經溝通確認后,學校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三)根據教育部規定,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復試成績不合格,即筆試、技能測試、實驗操作或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
3.報考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4.在考試過程中出現舞弊的;
5.體檢不合格的;
6.已接受其他學校“待錄取”的。
(四)錄取名單確定
各專業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后,在研究生處網站統一公示。公示結束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確定最終錄取名單。
(五)體檢
擬錄取考生體檢工作將在復試結束后組織進行。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