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印刷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北京印刷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錄取工作
(一)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以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分別加權,綜合評定后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的權重分別是60%和40%。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1.第一志愿考生: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本校本專業初試總成績最高分)×100×60%+復試總成績×40%
2.調劑考生:
綜合成績=(初試加權總成績/調劑考生本專業初試加權總成績最高分)×100×60%+復試總成績×40%
(初試加權總成績=初試統考科目成績之和×60%+初試其他科目成績之和×40%)
綜合成績按照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兩位小數。如綜合成績相同,以復試成績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同一專業調劑計劃,不同復試批次之間單獨計算錄取分數,按批次錄取。
最終擬錄取考生以上述成績的排序結果為依據,考慮到部分調劑生初試所考科目與報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所考科目不同,成績不具有可比性,排序分兩類,一類是第一志愿考生排序;另一類調劑生排序。錄取時,第一志愿考生優先;調劑生次之。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或取消入學資格:
1.復試考生資格審查中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
2.復試考生資格審查中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
3.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低于60分即為不合格);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的考生(2門課程,總分均為100分,低于60分即為不合格);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或泄露復試考題相關內容的考生或報考、復試及錄取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生;
6.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等形式的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之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
(三)其他有關事項
1.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2.擬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具體要求及辦理程序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3.入學后選擇導師時,如某學科某個研究方向導師名額已滿,需調劑到該學科其他研究方向導師名下。
4.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校制定體檢要求。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5.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
6.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擬錄取名單和錄取通知書
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公示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達到學校錄取標準,體檢、政審合格并經教育部“研招信息公開平臺”檢查通過后,方可獲得北京印刷學院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