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海政法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上海政法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擬錄取總成績計算及排名
第二十三條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法學(國際法)、法碩(涉外律師、國際仲裁)綜合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評面試的分值分別為70分和30分,審計碩士面試分構成為政治20分、外語20分、專業60分,翻譯碩士專業面試分值100分,其他學科(專碩類別)的構成為綜合面試80分、外語聽說能力面試20分。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考生的錄取以總成績作為排名依據,總成績由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構成,其中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計算后相加,得出考試總成績。
第二十四條 學科(專碩類別)綜合面試應包含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該內容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二十五條 擬錄取順序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進行排序,并以此確定擬錄取名單。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與專碩型碩士研究生之間的擬錄取指標應當分別單列使用。國家對擬錄取指標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當各學科(或專碩類別)最后一個擬錄取指標出現多名考生總成績同分并列的,優先擬錄取復試成績高的考生;當總成績和復試成績同時出現同分并列的,優先擬錄取初試業務課二科目成績高的考生。
采取一級學科招生的學位點,所在二級方向一志愿總成績合格人數超過二級方向擬錄取計劃、且未超過一級學科擬錄取計劃數的,可征求復試考生意見后,在一級學科內進行擬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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