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徽建筑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安徽建筑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成績計算
1.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參加管理類聯考的工程管理、公共管理和會計專碩除外)為: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總成績×40%
2.參加管理類聯考的工程管理、公共管理和會計專碩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60%+復試總成績×40%
二、錄取
1.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各專業按照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都相同時,按照綜合面試成績排序。
2.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或錄取資格無效:
(1)報考條件資格審查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不及格;
(4)體檢不合格;
(5)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6)有國家規定的其他不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
3.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由學校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送“待錄取”通知,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是否同意接受“待錄取”“規定時間”以調劑系統發送信息為準。對于沒有按時確認的考生,各學院應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逐一聯系確認。“待錄取”通知一經考生確認,原則上不再更改。
4.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須于錄取前簽訂《安徽建筑大學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協議書》,加蓋就業單位公章,并于擬錄取名單公示首日后的兩周內提交或使用EMS郵寄至招生學院,未簽訂者不予錄取。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考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