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徽工程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安徽工程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成績計算
1.線下復試
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60%+綜合面試成績×40%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成績×30%)
2.網絡遠程復試
復試成績=專業能力考核成績+綜合能力考核成績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成績×30%)
二、錄取原則
1.先從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錄取;在第一志愿復試合格生源錄取結束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從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中錄取;若復試合格的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生源仍然不足,則調整招生計劃,不接受考生破格復試。
2.考生總成績并列時,按照初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初試成績并列,則依次錄取初試公共課成績較高的考生。如初試成績和初試公共課成績均并列,則依次錄取綜合面試考核得分高的考生。
3.同一專業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別錄取。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定向就業人員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4.復試總成績(含線下復試和網絡遠程復試)和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低于60分為不合格;同等學力加試科目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低于60分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退役大學生士兵”等專項計劃名額含在各學院總招生計劃內,專項專用,嚴禁擅自挪用超計劃錄取。
6.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7.對于調劑考生,由學校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教育部網站確認是否同意接受擬錄取。如超過規定時間沒有確認,視為不同意接受擬錄取,學校將及時取消其被擬錄取資格。
考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