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喀什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喀什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錄取
我校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下達招生計劃、考生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一)成績計算規則
復試成績為100分,計算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計算公式為:復試成績=線上專業課筆試成績×50% +網絡綜合面試成績×50%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總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計算后最終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含加分)÷5×50%+復試成績×50%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1.一志愿考生總成績按專業從高到低進行排名,調劑考生根據復試批次分別按專業從高到低進行排名,分批次錄取。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名,非全日制考生依據分配計劃指標并以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按學科門類分配專項計劃指標并以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4.若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初試成績(含加分)及招生學院規定的其他排序標準從高到低排序,直至區分出名次。若仍無法區分名次,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未參加加試,或加試(任何一門)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國家招生錄取規定的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非全日制及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錄取類別須為定向就業。
2.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考生且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多次聯系未果的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我校不再保留其擬錄取資格并撤回待錄取通知。考生接受待錄取后,原則上不再解鎖。
3.各招生學院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報研究生處,擬錄取人數(含推免研究生)不得超過學院總招生計劃數。
4.研究生處審核匯總本年度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由研究生處統一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5.公示結束后,研究生處將擬錄取名單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報教育部進行錄取校驗檢查,錄檢后形成最終錄取名單。
(四)其他
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或定向就業合同書。非全日制考生被錄取前學院應充分告知相關管理規定。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