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攀枝花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攀枝花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錄取
(一)成績核算方式
復試成績總分為200分。外語能力測試、專業筆試考核筆試、專業綜合面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之和為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為(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復試成績=外語能力測試成績*20%+專業筆試考核成績*100%+專業綜合面試*80%。
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之和,計算公式為(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①初試總分 500:總成績=(初試總分÷5)*70%+(復試總分÷2)*30%;②初試總分300:總成績=(初試總分÷3)*70%+(復試總分÷2)*30%。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各專業(方向)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分專業(方向)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擬錄取。在入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小數點后兩位),初試總分較高的考生優先錄取。若初試成績相同,則按照初試業務課一、業務課二、外語科目的順序逐一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若通過前述內容仍不能確定錄取人選時,由相關專業面試組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確定最終擬錄取人選。專項計劃考生不參與統考考生排序,在其專項計劃范圍內擇優擬錄取。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參與統考考生排序。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 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復試成績低于12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3.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主干課程不計入總成績,加試成績單科60分為合格線,單科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4.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 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
6. 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的(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
(四)擬錄取名單公示
按照教育部要求,全校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 7 日。未經學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擬錄取考生經公示、教育部錄檢合格后才確定為正式錄取,并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錄取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檔案須在規定時間內轉至學校。全日制定向就業考生須在錄取前簽訂由學校出具的定向就業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