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信陽師范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信陽師范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擬錄取標準
(一)招生學院(中心、實驗室)根據招生計劃分批次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研究生院。
考生復試后的綜合成績按以下公式進行測算:
1.綜合成績(旅游管理專碩、音樂、戲劇與影視等以外的專業)=初試總成績/5×60%+外國語筆試×10%+專業基礎測試(技能測試)×10%+專業綜合面試×10%+外語聽力口語測試×10%;
2.綜合成績(旅游管理碩士)=初試總成績/3×60%+外國語筆試×10%+專業基礎測試(技能測試)×10%+專業綜合面試×10%+外語聽力口語測試×5%+思想政治理論×5%;
3.綜合成績(音樂、戲劇與影視)=初試總成績/5×60%+外國語筆試×10%+專業基礎測試(技能測試)×15%+專業綜合面試×10%+外語聽力口語測試×5%;
(二)外國語筆試成績低于本學科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外國語科目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者,不予擬錄取。
(三)專業基礎測試(技能測試)、專業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僅限1254旅游管理)中任何一門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擬錄取。
(四)同等學力人員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綜合成績,但任何一門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擬錄取。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擬錄取。
(六)未參加學校組織復試的不予擬錄取。
二、錄取
1.擬錄取名單由各招生學院(中心、實驗室)根據綜合成績和招生計劃確定后報研究生院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研究生院統一在信陽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示。最終錄取名單經上級部門審核通過后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研究生信息公開平臺上進行公示。
2.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在擬錄取公示一周內,應與用人單位、學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否則不予錄取。
3.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可保留入學資格1至2年,最長不超過2年。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5.錄取入學3個月內,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錄取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撤銷擬錄取或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6.所有檔案不能轉入我校的考生,均不享受獎助學金,畢業時按自主擇業處理。入學后中途將檔案從學校轉出的在校研究生,參照此規定執行。
7.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無故放棄錄取資格或不來報到的,學校將納入誠信檔案,視為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再次報考我校時將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