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蘇師范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江蘇師范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總成績的計算辦法及排序要求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組成,具體計算方法為(總成績與復試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
第一志愿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
調劑復試考生: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50%。具體占比及計算辦法見我校后續發布的各招生學院調劑復試與錄取實施細則。
考生按總成績進行排序,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非全日制和全日制考生按照學習形式分別排序;同一學科(專業)原則上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但同一學科(專業)下不同招生方向對擬錄取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有不同要求的,可按招生方向分別排序;“調劑復試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總成績排序單列。總成績相同情況下的考生排序由各學院在復試錄取細則中公布。
二、錄取
各單位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中含第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不含推免生)。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在研究生院網站以及中國研招網信息公開平臺公示,公示期為7日。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未通過資格審查者;
2.未通過或者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復試中專業綜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現場復試中專業綜合能力面試得分達不到60分或者網絡遠程綜合復試中專業綜合能力考核得分達不到120分);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不合格者(即任意一門達不到60分);
6.經核實在初試或復試中有嚴重違紀、舞弊情況者;
7.報名材料弄虛作假者;
8.其他違背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情況者。
(二)各單位完成復試工作后,應及時在學院門戶網站公布各學科專業考生復試成績。
(三)調檔與簽定協議
擬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還須到所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往屆畢業生預計7月初調檔,應屆畢業生可推遲到畢業后調檔)。擬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