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黔南民族師范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黔南民族師范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復試錄取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分為筆試和面試,復試成績總分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
2.同等學歷(跨專業)考生加試:滿分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
3.復試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4.錄取總成績計算方式:(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二、錄取工作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經過復試。擬錄取階段,培養學院須全面審查擬錄取考生的各項報考資格材料,核查無誤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準時報送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定后的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二)復試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三)對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或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四)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省招生考試院審查,教育部核驗通過后,學校方可確定最終錄取考生名單并發放錄取通知書。在錄取檢查中對不符合有關招生政策規定擬錄取的考生,一律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體檢
1.體檢在考生擬錄取后進行,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在規定時間內將體檢報告郵寄至我校研究生處。具體辦法由研究生處另行通知。
2.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3.體檢不合格者,最終將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