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錄取確定
(一)成績計算
入學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初試總分和復試總分各占總成績權重的50%。計算公式為:折算成100分的初試總成績×0.5+折算成100分的復試總成績×0.5。
(二)確定擬錄取名單
1.折算成100分的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任何一門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后續政審不作量化計入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按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
4.在學校上報錄取數據前,若有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則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向下遞補。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計劃單列,專項專用。
6.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由研究生處統一公示,公示時間7日,事前任何個人與單位均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
7.在復試階段,二級學院應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或考生檔案所在部門調閱考生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現和品德情況,二級學院需將考核結果提交研究生處備案,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8.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復試過程(含提交的所有資格審核材料)。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加分政策
1.初試加分嚴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關文件執行。
2.符合初試總分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學校公布復試分數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學校研究生處提出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