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蘇海洋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江蘇海洋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綜合總成績計算
綜合總成績=(初試總成績×0.6)/N +(復試總成績×0.4) /3。
其中,MPA考生N=3,其它專業考生N=5。綜合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四舍五入)。
二、錄取原則
1. 各學院按復試學科(類別)、專業(領域)以及全日制、非全日制分類,按照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來排定名次,根據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確定擬錄取名單(最后一名并列時,取初試總成績高者;初試總成績仍并列時,取國家統考科目總成績高者)。如有考生確認“待錄取”后放棄錄取資格的,實行后面合格考生依次替補擬錄取。
2.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對復試工作中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錄取資格無效: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未參加復試或復試總成績低于180分者,不予錄取。
(3)專業課、加試科目筆試考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4)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5)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6)調劑考生未確認待錄取,或未經擬錄取名單公示者,不予錄取。
(7)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不予錄取。
(8)經查實,在資格審查、復試錄取等環節中提供虛假信息或在考試過程中舞弊者,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錄取資格無效。
(9)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須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10)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