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閩南師范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閩南師范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復試后的工作管理
(1)成績總評和計算。考生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保留兩位小數)。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百分制)×40%(保留兩位小數)。
(2)復試結束后,各二級單位的復試結果經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學科建設與研究生工作處備案,并按規定及時公布復試成績。
二、錄取名單確認
1.各二級單位按照遵循志愿原則,根據各學科(專業)的招生指標,先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復試生源中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從調劑生源中,以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各二級單位采取分數優先辦法,如果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完全相同而招生計劃有限,則比較初試總成績,成績高者被錄取;如果初試總成績相同,則比較滿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成績之和高者被錄取。
3.若擬錄取考生中有自動放棄的,需提出充分的放棄理由并提交相關材料。擬遞補錄取考生則按入學考試總成績順序依次從遞補資格名單中錄取。
4.復試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任一門加試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研究生入學報到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5.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6.學科建設與研究生工作處將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后按相關規定進行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日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未經學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最終錄取名單以教育部審核通過的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