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廣東海洋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廣東海洋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錄取工作
(一)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根據培養方式、招生類別、學位點按擬錄取總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按第一志愿和調劑復試考生分別排序。擬錄取總分=初試加權分數+復試加權分數,復試成績和錄取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各招生學院復試權重統一設定為40%。
擬錄取總分計算公式舉例:
1.初試滿分為500的學位點:
擬錄取分數=(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2.初試滿分為300的學位點(公共管理碩士):
擬錄取分數=(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40%
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確定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學位點錄取名額最后一名出現錄取成績并列的,按照錄取名額錄取初試成績較高的考生。
(二)復試時間務必安排緊湊,相關學院要在復試結束后盡快公示復試結果,并報學校研招辦,由研招辦通知考生作擬錄取確認。
(三)擬錄取名單必須經全國研究生招生聯檢會議通過后,才最終確定是否被錄取。對被錄取的考生名冊由省考試院蓋章,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和品德不合格;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
3.同等學力加試任一門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
4.提供虛假信息或漏報、瞞報個人違紀違規信息。
(五)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