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大城市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浙大城市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錄取工作
(一)基本原則。招生學院按照第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優先錄取原則,剩余招生計劃再用于調劑生錄取。招生學院須將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開錄取,以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的權重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如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初試總成績、業務課二成績、業務課一成績、外國語成績(旅游管理專業依次比較初試總成績、管理類綜合能力成績、外國語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招生學院招生名額。
(二)一票否決。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復試總分的60%)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決制,不予錄取。
(三)體檢要求。擬錄取考生須按照教育部相關體檢文件要求,自行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將體檢表在規定時間內寄到擬錄取學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錄取公示。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由學校研究生處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擬錄取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五)入學后3個月內,招生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錄取的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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