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武漢輕工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武漢輕工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錄取規則及辦法
1.復試總分計算辦法
復試一般由專業課測試、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綜合素質考核3項組成,會計碩士(專業代碼:125300)在此基礎上增加一門政治理論課,共4項組成。每項滿分均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任何一項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復試總分為各項成績之和。
2.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按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加權計算出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100*(初試總分/初試滿分)*60%+100*(復試總分/復試滿分)*40%
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規則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
3.錄取順序
按考生綜合成績高低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綜合成績相等,按初試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若初試總分相等,按政治與外語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
若學校在招生計劃二次分配中追加了某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則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首先錄取上一輪復試合格但未錄取考生,上一輪復試合格考生不足的,可開展下一輪復試。
如有擬錄取考生主動放棄或被取消錄取資格,也按上述原則進行補錄。
第一輪調劑考生復試結束后,如學院或學科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收回未完成部分進行二次分配。因二次分配增加了招生計劃、現有復試合格考生不足以滿足需要的學院,可以再次組織生源進行后繼復試。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加試課程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報考(含一志愿和調劑,下同)全日制定向就業的考生,必須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培養合同,未在規定期限內簽署的,學校將取消錄取資格。
7.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原則上應當有工作單位,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必須與學校、工作單位簽訂非全日制定向就業培養合同,未在規定期限內簽署的,學校將取消錄取資格。
8.報考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考生,人事檔案應當在入學前轉入學校,逾期不轉的,學校將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人事檔案,可按畢業學校集中郵寄時間郵寄。
9.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10.招生單位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前,要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報考全日制的考生確因工作需要,可在復試階段對報考類別(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向報考(含調劑)學院提出書面變更申請,學院同意變更的,書面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擬錄取名單確定后一律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