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音樂統考包含哪些專業
新疆音樂統考包含音樂表演、流行音樂、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治療、音樂教育、錄音藝術等專業,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考試院最新消息為準。
一、統考包含的專業
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科目與本科招生專業對應關系一覽表-音樂類
注:
1.上述藝術類本科專業,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和《列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新專業名單》中“藝術學”門類下設各專業進行編制,將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專業設置和調整情況進行更新。
2.高職(專科)院校藝術類專業與統考科類對應關系參照本科專業的對應關系執行。
二、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聲樂五個科目。
總分為 300 分,不同類別考試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樂表演類
1.器樂方向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四個科目,其中樂理 15分、聽寫 30 分、視唱 15 分、器樂 240 分。
2.聲樂方向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聲樂四個科目,其中樂理 15分、聽寫 30 分、視唱 15 分、聲樂 240 分。
(二)音樂教育類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主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副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五個科目,其中樂理 15 分、聽寫30 分、視唱 15 分、主項 165 分、副項 75 分。主項選擇聲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器樂;主項選擇器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聲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