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藝術統考科目有哪些 總分多少分
內蒙古藝術統考科目及總分已經公布,包含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考試院最新消息為準。
一、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科目及總分
考試包括素描、色彩、速寫(綜合能力)三個科目,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寫(綜合能力)(100分)。
二、音樂類專業統考科目及總分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聲樂五個科目。總分為 300 分,不同類別考試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樂表演類
1.器樂方向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四個科目,其中樂理 15分、聽寫 30 分、視唱 15 分、器樂 240 分。
2.聲樂方向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聲樂四個科目,其中樂理 15分、聽寫 30 分、視唱 15 分、聲樂 240 分。
(二)音樂教育類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主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副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五個科目,其中樂理 15 分、聽寫30 分、視唱 15 分、主項 165 分、副項 75 分。主項選擇聲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器樂;主項選擇器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聲樂。
三、舞蹈類專業統考科目及總分
舞蹈類專業統考總分為300分,包括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興(30分)三個科目。
四、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統考科目及總分
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統考總分為300分,包括作品朗讀(100分)、新聞播報(100分)、話題評述(100分)三個科目。
五、表(導)演類專業統考科目及總分
1.戲劇影視表演類專業統考
戲劇影視表演類專業統考總分為300分,包括文學作品朗誦(100分)、自選曲目演唱(50分)、形體技能展現(50分)、命題即興表演(100分)四個科目。
2.戲劇影視導演類專業統考
戲劇影視導演類專業統考總分為300分,包括文學作品朗誦(50分)、命題即興表演(50分)、敘事性作品寫作(200分)三個科目。
3.服裝表演類專業統考
服裝表演類專業統考總分為300分,包括形體形象觀測(150分)、臺步展示(120分)、才藝展示(30分)三個科目。
六、書法類專業統考科目及總分
書法類專業統考總分為300分,包括書法臨摹(150分,兩幅作品各75分)、書法創作(150分,兩幅作品各75分)兩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