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虎成人精品在永久免费-国产v综合v亚洲欧美久久-国产毛片久久久久久国产毛片-国产AV人人夜夜澡人人爽

歡迎訪問大學生必備網!
當前位置:首頁>院校庫>招生章程>高職單招>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2025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更新:2025-4-14 16:02:09    發布:大學生必備網

2025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分類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關規定,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參加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如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報名參加考試,只能報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層次院校和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高職院校同時錄取,教育主管部門在進行電子學籍注冊時,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層次錄取資格,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錄取資格將予注銷。

第四條 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三)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制三年

(四)學校代碼:14021(國標)

(五)學院地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區南大街175號

(六)學院簡介:

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是天津市一所為生物醫藥產業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高等職業學院,國辦公立,面向全國招生。學院坐落于天津濱海新區核心區,服務輻射京津冀和環渤海經濟圈。學院歷經六十余年職業教育,以“行業好、專業好、就業好”聞名業內,能夠系統培養運用現代生物醫藥應用技術,從事藥品基礎研發服務,藥品生產、檢驗、銷售和流通,用藥指導及制藥工程設備維修,醫療器械制造等領域工作的技術技能人才。

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發揮醫藥行業優勢,形成“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專業共建”的辦學模式,確立“工學結合、訂單培養、聯合培養”等多種人才培養模式。學院被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命名為“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五條 學院設立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項。

第六條 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設有招生就業部,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院招生管理工作在學院紀委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院根據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5年高職分類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分專業計劃和招生專業介紹請登錄學院網站(https://www.tjbio.cn)了解。

第九條 收費標準:

1、學費: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特殊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

2、住宿費:每生每學年800元。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天津市最新政策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院在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指導下,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依法錄取,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高職分類面向高中畢業生招生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學院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職分類考試總成績為錄取依據,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其中文化素質成績使用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9個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以績點方式進行換算(單科成績按照合格等第計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計分)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一條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相關且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做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將按照技術、綜合能力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十三條 學院對享受照顧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天津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擬報考我院且符合退役士兵免試文化素質考試條件的考生,請務必在學院公布招生計劃后及時與學院招生就業部聯系,參加我院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面試或技能測試。

第十五條 學院各招生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各專業招生沒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條 學院錄取專業對身體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本院在接到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期限和要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詳見2025年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新生報到須知。

第十九條 新生報到入學時,經初步審核通過后進行學籍注冊,其后復查中如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由學院根據相關管理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

第二十條 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依據《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細則》、《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二條 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執行國家相關獎、助、貸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分類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我院有關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是學院錄取承諾。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活動,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承諾與本院無關,請謹防招生詐騙。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http://www.tjbio.cn

E-mail: zsbyk@126.com

電話:022-26652463 26688925  60123810

傳真:022-26652463

郵編:300462

通訊地址:天津市河北區宙緯路15號(招生就業部辦公室)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區南大街175號

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分類考試招收中職畢業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關規定,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參加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如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報名參加考試,只能報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層次院校和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高職院校同時錄取,教育主管部門在進行電子學籍注冊時,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層次錄取資格,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錄取資格將予注銷。

第四條 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三)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制三年

(四)學校代碼:14021(國標)

(五)學院地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區南大街175號

(六)學院簡介:

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是天津市一所為生物醫藥產業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高等職業學院,國辦公立,面向全國招生。學院坐落于天津濱海新區核心區,服務輻射京津冀和環渤海經濟圈。學院歷經六十余年職業教育,以“行業好、專業好、就業好”聞名業內,能夠系統培養運用現代生物醫藥應用技術,從事藥品基礎研發服務,藥品生產、檢驗、銷售和流通,用藥指導及制藥工程設備維修,醫療器械制造等領域工作的技術技能人才。

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發揮醫藥行業優勢,形成“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專業共建”的辦學模式,確立“工學結合、訂單培養、聯合培養”等多種人才培養模式。學院被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命名為“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五條 學院設立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項。

第六條 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設有招生就業部,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院招生管理工作在學院紀委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院根據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5年高職分類考試招收中職畢業生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分專業計劃和招生專業介紹請登錄學院網站(https://www.tjbio.cn)了解。

第九條 收費標準:

1、學費: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特殊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

2、住宿費:每生每學年800元。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天津市最新政策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院在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指導下,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依法錄取,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職分類考試總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一條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職分類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并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相關且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做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將按照語文、數學、綜合能力、外語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十三條 學院對享受照顧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天津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擬報考我院且符合退役士兵免試文化素質考試條件的考生,請務必在學院公布招生計劃后及時與學院招生就業部聯系,參加我院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面試或技能測試。

第十五條 學院各招生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各專業招生沒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條 學院錄取專業對身體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本院在接到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期限和要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詳見2025年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新生報到須知。

第十九條 新生報到入學時,經初步審核通過后進行學籍注冊,其后復查中如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由學院根據相關管理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

第二十條 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依據《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細則》、《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二條 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執行國家相關獎、助、貸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分類考試招收中職畢業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我院有關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是學院錄取承諾。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活動,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承諾與本院無關,請謹防招生詐騙。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http://www.tjbio.cn

E-mail: zsbyk@126.com

電話:022-26652463 26688925  60123810

傳真:022-26652463

郵編:300462

通訊地址:天津市河北區宙緯路15號(招生就業部辦公室)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區南大街175號

相關推薦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