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經貿職業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
更新:2023-5-12 14:55:31 發布:大學生必備網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山西經貿職業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以下是相關內容,來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錄取原則
第七條 普通高考藝術類錄取原則:在考生美術成績達到山西省最低控制線,文化課成績達到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美術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美術成績出現同分情況下,將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八條 對口升學錄取規則:按平行志愿投檔專業,進行錄取,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錄取;藝術類專業的文化成績達到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規定的最低控制線,按考生志愿和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標簽:山西經貿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