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常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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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十條 報考條件
1.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2. 思想品德考核必須合格方可報考。
3.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選考科目要求,其他省份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科類要求。
4. 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專業統一考試,且成績合格者方可報考學校。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體育類)分類分代碼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江蘇省考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學校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當投檔分相同時,按照江蘇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中關于投檔的同分排序規則安排專業。
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進檔考生基準成績采用“投檔成績”進行排序,仍有同分時,普通類考生依次按考生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藝術類、體育類考生依次按考生省統考專業成績、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對于進檔的考生,如未能按專業志愿進入所報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其隨機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直至計劃錄滿為止。如考生所報的專業已錄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我校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同步處理調劑專業志愿,在不能滿足考生專業志愿的情況下,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直接安排專業,即專業志愿與調劑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