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陽江職業技術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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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 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按照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藝體類(含音樂類、美術設計類、體育類)分別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分類錄取。
第二十三條 藝體類統考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1.藝術類統考專業
音樂類、美術類專業投檔總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課總分和術科統考分數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投檔,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50%+專業省統考成績×2.5×50%。
考生總分排序規則為:按合成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排序,合成總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比較“3+1+2”考試科目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優先;“3+1+2”考試科目總分仍相同時,依照語文+數學、語文或數學(最高分)、外語、術科統考成績、再選科目最高分、再選科目次高分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2.省外計劃
根據招生省份相關招生工作規定制定藝體類錄取原則。
第二十四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六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