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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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1.學院招生錄取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堅持依法招生、陽光招生、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等情況,擇優選拔錄取。
2.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學院在調檔時認可經教育部備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和各省政策性加分項目和分值,分值累計不得超過20分。
3.報考我院美術類(設計學類)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使用各省統(聯)考成績,考生文化和專業成績需達到所在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美術類(設計學類)專業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最終結果保留1位小數。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4.學院招生專業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報考學院英語專業的考生限其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限定外語語種。學院有英語和日語公共教學,無其他語種公共教學。
5.新高考改革省市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