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蘇師范大學科文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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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一條 學院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普通類和藝術類專業分類分批次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時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二條 學院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投檔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
第三條 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視覺傳達設計、影視攝影與制作、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投檔分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投檔分相同時,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檔位次的,依次比較專業、語文、外語成績。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使用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五條 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六條 上述錄取規則若與相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錄取政策不符,則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錄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