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西理工大學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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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藝術類(美術與設計類)相關專業考生,專業成績認可生源地所在省統(聯)考成績,專業和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劃定的本科合格線即可報考我校。投檔排序原則按照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未作相關規定,對進檔考生則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40%+文化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第二十條 錄取男女比例不限。考生錄取后,專業一律不予更換。但可在入學第二學期時,根據學校文件規定,申請調整專業;也可申請修讀輔修專業(學位)。
第二十一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只按考生志愿錄取,不列入專業調劑范圍。中外合作辦學、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蘇區專項、軟件工程和創新試驗班等專業只在本類別專業范圍內調劑。
第二十二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