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東華理工大學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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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錄取遵循以下原則:
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錄取批次進行,通過遠程網上錄取。
2.對于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以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順序為依據,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確定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如投檔成績相同理科依次參考數學、語文、外語、理綜成績分專業錄取;文科依次參考語文、數學、外語、文綜成績分專業錄取。
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專業錄取根據投檔成績的先后順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進行。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生源地投檔同分排位開展專業錄取,若無同分排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錄取。
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由學校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3.體育、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按照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投檔排序原則擇優錄取。如無投檔排序原則,按照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文化投檔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專業成績/專業總分)*文化總分*50%。
4.若生源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有特殊要求的,按其相關規定執行。
5.按專業類招生專業分流實施辦法以學校和各學院專業分流實施方案進行。
第九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規定計入投檔成績的加分予以認可。
第十條 錄取結果及時在我校網上(www.ecut.edu.cn)公布,接受社會各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