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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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七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
第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按照相應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具體如下:
(一)藝術類
藝術類專業(音樂表演專業、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使用自治區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自治區統考成績均須達到我區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成績計算辦法依據自治區規定執行。
(二)平行分錄取規則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出現同分確定先后順序時,先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再按各省同分擇優投檔辦法執行。
第十條 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相關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一條 學校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教學,其他語種慎報。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我校部分專業對考生身體狀況要求如下:
患有肢體殘疾(不繼續惡化)、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考生,請謹慎報考音樂表演專業和舞蹈表演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