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延安大學藝術類錄取規則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延安大學藝術類錄取規則,以下是相關內容,來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藝術類考生專業課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需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相關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所在省(區、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確定的投檔規則進行錄取,若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比較位次排序、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可進行志愿征集。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進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入學后進行復查。
色弱、色盲、單色識別不全、裸眼視力低于4.8、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的考生須依據自身情況,建議謹慎填報我校化學類、化工與制藥類、生物科學類、醫學類、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各專業;應用心理學、植物保護、園林、環境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學前教育、體育教育、運動訓練、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油氣儲運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第二十條 學校與延安市實施“定向就業地方公費師范生”招生計劃,招生專業為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歷史學、思想政治教育、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教育技術學、美術學、音樂學、應用心理學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畢業后定向到延安市各區縣就業。該計劃面向陜西省生源招生,招生計劃設置為提前批次,高考總分達到陜西省本科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均可報考。擬錄取的公費師范生必須與延安市教育局、人社局、學校簽訂《定向就業培養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