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仁愛學院藝術類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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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仁愛學院2025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仁愛學院
二、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學校代碼:14038
五、學校地址:天津市靜海區團泊新城博學苑
六、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仁愛學院前身天津大學仁愛學院是2006年經教育部批準,由天津大學和天津市仁愛集團有限公司合作舉辦的本科層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21年2月,經教育部批準轉設更名為天津仁愛學院。學校堅持“改革創新、特色發展、追求卓越”的發展理念,充分依托天津大學的優質教育資源,創新辦學機制,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位居同類院校前列。學校獲批天津市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高校,與天津大學等院校聯合開展指導培養專業碩士研究生工作。2022年獲批國家區塊鏈創新應用特色領域“區塊鏈+教育”試點單位。2024年,學校順利通過天津市黨建工作“示范高校”驗收。2023—2025年,學校連續三年位居校友會中國民辦大學排名第5名。
學校占地面積1000余畝,建有電工電子、計算機、機械工程等3個天津市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各類實驗室221個。學校設置37個本科招生專業,形成了以工為主,經管、文法、藝術、體育相互支撐,交叉融合,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布局。學校擁有天津市級一流專業建設點3個;獲得天津市級教學成果獎4項,天津市級一流課程建設15門,天津市級課程思政示范課程4門,天津市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1項;學校高度重視科研工作,經過多年發展取得長足進步,獲批國家級、省部級課題數量在全市同類院校中居于前列,榮獲省部級等各層次科技獎21項。自2021年以來,學校在天津市畢業生就業質量考核中連續獲得優秀,認定為就業工作先進單位。畢業生升學率連續多年在8%以上。
天津仁愛學院始終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學校弘揚“實事求是,果毅力行”的校訓和“正心、勤學、求實、奮進”的校風,堅持“以學生發展為中心”,以培養愛國奉獻、高素質、強能力、勇于實踐、敢于創新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建設具有仁愛特色的高水平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努力建設成為國內一流現代化應用型大學。
第二章 招生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定學校招生規定,實施具體招生工作,下設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以下稱“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四條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我校2025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2025年招生計劃為準。
專業收費標準:藝術學門類學費每生每學年350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年2000元(四人間)。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或被學校錄取后下發的當年新生報到須知。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五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簡章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1.考生必須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過、體檢合格,取得所在省(區、市)組織的美術或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規定的藝術類本科批次控制分數線,方能報考我校。
2.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見檔后按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成績計算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方式按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平行志愿投檔成績計算辦法執行;如考生所在省(區、市)無明確(或不唯一)的投檔成績計算辦法,以我校在該省(區、市)選擇備案的為準。
3.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進檔考生專業志愿錄取時以投檔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由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者。投檔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均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高考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4.我校的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5.如考生所在省(區、市)對藝術類錄取政策有明確規定,則以各省(區、市)的錄取政策為準。
第五章 畢業證書
第六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天津仁愛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規定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天津仁愛學院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復查
第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文件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于入學專業復測不合格的考生,組織專門調查,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者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附 則
第八條 本簡章經天津仁愛學院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九條 本簡章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我校有關藝術類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簡章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簡章規定為準。本簡章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條 在招生咨詢中本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活動。
第十一條 本簡章僅適用于2025年天津仁愛學院藝術類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本簡章由天津仁愛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如下:
網址:http://www.tjrac.edu.cn
電話:022-68579988
學校地址:天津市團泊新城博學苑 郵編:301636